關注|龍湖區檢察院與區司法局共同建立加強民事行政法律監督暨法律援助工作協作機制

法律 政法 時政 汕頭檢察 2017-06-18

為紮實深入開展“基層民行檢察工作推進年”活動,近期,龍湖區檢察院與區司法局及所屬的區法律援助處、公職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召開專題座談會,圍繞更好發揮法律援助律師和人民調解員在加強民行法律監督、拓寬民行檢察監督案源渠道的作用和開展業務對接保障困難群體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公正等方面進行深入探討,並聯簽了《龍湖區人民檢察院 龍湖區司法局關於加強民事行政法律監督暨法律援助工作協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關注|龍湖區檢察院與區司法局共同建立加強民事行政法律監督暨法律援助工作協作機制

《意見》明確了龍湖區檢察院與區司法局協作配合的原則和受理案件範圍、條件、方式、程序、期限等內容,具有較強的操作性和實踐性。

《意見》確立協作配合兩項機制:

一是溝通協作機制。該院民行科與區司法局法律援助處建立聯繫制度,及時互通信息、反饋情況,通過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工作開展情況,總結辦案經驗,進一步加強法律援助與民行檢察工作的溝通協作,更好地維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

二是宣傳機制。雙方各自在充分履行職能的基礎上,通過各種渠道加大法律宣傳力度,提高人民群眾對民行檢察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認知度。

《意見》達成三項共識:

一是要充分認識暢通民事行政檢察和法律援助渠道的重要性,嚴格貫徹落實《意見》的有關要求,推進民行檢察、法律援助工作。

二是要充分利用配合協作機制,加強溝通交流,著力構建信息共享平臺,進一步強化民事行政檢察監督工作。

三是要充分總結雙方在案件線索移送、檢司對接、業務交流和實務探討等方面的工作經驗,及時完善協作機制,不斷提高民行檢察監督和法律援助工作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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