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讓我活下去,我會繼續殺人”!16小時後……市中院這麼判

法律 社會 大連晚報 2018-12-06

有犯罪前科的惡漢子段某自稱“厭世,活著沒意思”,因此隨機殺人尋刺激。今年4月19日晚,段某隨機殺死一女子,大連警方用16個小時即將其抓獲。段某受審時坦然道:“如果讓我活下去,我會繼續殺人。”對於這樣的窮凶極惡者市中級法院於近日一審判其死刑

2007年6月,段某因犯搶劫罪被內蒙古牙克石法院判刑4年,2010年8月刑滿釋放。此後,段某一直打零工謀生。今年4月上旬,一直在大連謀生的段某自稱“生活不如意,活著太累了,不想活了。”因此產生了隨機殺人的念頭。段某除買下一把作案用尖刀外,還買了掩人耳目的口罩及口紅。此外,段某選擇的作案地點是金州老城區嚮應公園附近一處平房區。

“如果讓我活下去,我會繼續殺人”!16小時後……市中院這麼判

(網絡配圖 圖文無關)

4月19日中午,段某來到嚮應公園尋找作案目標卻沒找著。當晚8點其再次來到嚮應公園附近,段某沿人工湖進入平房區一路口,恰巧一中年女子與他搭話,說要跟他“玩一會兒”。段某當即決定“就是她了”。跟著該女子進入衚衕中一院落,再進入東廂房。兩人發生性關係時,段某右手從後褲兜摸出尖刀舉起,該女子見狀急忙要坐起來,胸部就捱了一刀。該女大喊道“我不要錢了。”伸手與凶手搶奪尖刀,爭奪中段某的手指被劃傷。段某將刀奪下,對著該女子胸部一刀刺下,頓時血如泉湧,段某將毛毯拉過來蒙在她的頭部,待一兩分鐘後該女子一動不動了,段某拿過桌上的溼巾擦拭傷手血跡,接著拿走該女子身上300元現金及一部手機。當晚,段某乘坐火車到了大連火車站,在附近小旅店住了一晚。買好了20日去天津的火車票。

其實,就在凶手離去時被剛回來的男房東看到了,段某用衣服包裹著手離開,男房東頓覺得不對勁,當他發現女房客死在血泊中,急忙報警。警方勘驗現場,憑藉祕密偵查信息迅速鎖定凶手為段某。20日中午12點,警察在大連火車站候車室抓獲了段某,此時據案發僅不到16個小時。段某領著警察指認了犯罪現場,警察將案涉尖刀從人工湖底撈出。

段某接受訊問時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他自稱是因為厭世隨機殺人。此後他說出了令人震驚的一句話“如果讓我活下來,我會繼續殺人。”

庭審中,被告人段某認罪。今年10月末,市中級法院認為,被告人因生活不如意隨機殺人,手段殘忍,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社會危害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一審判決,段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文:大連晚報記者 靜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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