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 黃國昌等一審全判無罪

法律 黃國昌 魏揚 蔡丁貴 華夏經緯網 2017-04-04
“太陽花”學運 黃國昌等一審全判無罪

318“太陽花學運”3週年晚會活動18日在臺“立法院”外舉行,當年的學運領袖成員陳為廷(前排左起)、林飛帆與“立委”黃國昌出席,並與民眾一同喊口號,要求“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不能再等。(報系資料照 姚志平攝)圖片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華夏經緯網3月31日訊:據臺灣媒體報道,3年前發生的“318太陽花學運”佔領臺“立法院”案,臺北地方法院今(31)日審結宣判,被依聚眾妨害公務首謀等罪名起訴的“立委”黃國昌、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魏揚、賴品妤、蔡丁貴等22人,全部獲判無罪。

“太陽花學運”起因2014年年3月17日,國民黨“立委”張慶忠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以30秒時間宣佈完成《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審查,送交“院會”存查,學生在“立法院”外靜座抗議,隔天,林飛帆、陳為廷帶領近400名學生闖入“立院”議場,展開為期24天的反服貿“太陽花學運”,期間還發生323臺“行政院”流血衝突、411路過中正一分局事件,事後警方移送近200百名學生,臺北地檢署一口氣偵結318、323、411三大案,分別依妨害公務等罪起訴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魏揚、洪崇晏等學運領袖。

318案獲判無罪22人為陳為廷、林飛帆、黃國昌、魏揚、陳廷豪、李惠仁、蔡丁貴、周馥儀、黃鬱芬、莊程洋、王文斌、李夙儒、王溪河、餘能生、賴品妤、許順治、林楷翔、黃國陽、吳灃洪、賴富榮、陳建斌、曾柏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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