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刑滿釋放又進班房 男子因汙染環境“兩進宮”

法律 環境汙染 水汙染 法制 中國青年網 2017-08-01

去年4月剛刑滿釋放,今年7月又被批捕,短短一年多的時間,玉環男子唐某因同一個罪名“兩進宮”。

今年5月3日,玉環環保局楚門環保所接信訪舉報,位於楚門小王村村部施工大樓西側有加工點非法排放廢水。

執法人員趕到現場後,發現一簡易鐵皮房大門緊閉,門外有三隻大桶露天堆放,旁邊三條水溝內均有廢水,呈深藍色,檢測後發現水質呈酸性且含有重金屬鎳,初步判斷該加工點涉嫌非法處置危險廢物。

隨後,執法人員立即聯繫楚門派出所等單位,相關人員陸續抵達現場。

鐵皮房旁停著的一輛貨車,成了案件偵破的關鍵。楚門派出所通過車牌號聯繫上了車主,司機林某到達現場後打開了貨車車廂及鐵皮房大門,通過現場詢問後得知,該加工點負責人為唐某。

隨後執法人員立即開展現場取證,玉環市環境監測人員現場對該加工點鐵皮房北側廢水進行採樣分析,並對加工點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監測報告顯示,唐某非法收集、處置危險廢物排放汙染物產生的廢水存在重金屬鎳指標超標10倍以上。根據最新兩高司法解釋,排放、傾倒、處置含鎳、銅、鋅、銀、釩、錳、鈷的汙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汙染物排放標準十倍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嚴重汙染環境”。玉環市環保局將該案移交市公安局處置。

案發後,負責人唐某畏罪潛逃,公安機關通過網上通緝,於6月8日將其抓獲。經詳查,唐某居然還是累犯。2015年6月,他曾犯汙染環境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2016年4月10日刑滿釋放。

近日,唐某被玉環市檢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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