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長縣法院張夢琳榮獲“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稱號

法律 刑法 法制 社會 醉美子長 2017-05-18

子長縣法院張夢琳榮獲“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稱號

子長縣法院張夢琳榮獲“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稱號

子長縣法院張夢琳榮獲“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稱號

子長縣法院張夢琳榮獲“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稱號

近日,子長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張夢琳同志被全國婦聯授予“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稱號,這是該院今年繼被延安市婦聯評為“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之後在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工作上收穫的又一榮譽。

張夢琳同志自2008年申請成為“婦女兒童維權工作志願者”以來,累計接聽求助熱線440餘次,接待來訪群眾120餘人次,長年從事婦女兒童犯罪案件和對婦女兒童實施犯罪案件的審理工作,共審執結婦女兒童維權案件130案,其中涉婚姻家庭暴力案件65件,未成年人犯罪33件,拐賣兒童犯罪3件,為33案36名未成年人罪犯提供司法援助,為婦女兒童撐起法律“保護傘”,對走上違法犯罪的婦女,堅持懲罰和挽救相結合的原則,幫助改過自新,先後為22名婦女申請工作機會,申請創業救助資金3.5萬元,為8名兒童解決上學難題。在她審理的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調解率達到86%,先後使120餘名受害婦女兒童及時得到賠償,兌現賠償金額500餘萬元,打消了她們的後顧之憂,得到普遍好評,真正實現了司法活動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她本人多次被省婦聯、市婦聯評為“三八紅旗手”、共青團延安市委授予延安市“青少年維權先鋒”、子長縣委先進性教育駐村指導先進個人、縣婦聯“巾幗建功標兵”等榮譽。

近年來,子長法院注重將保護婦女兒童權益作為提高案件審判質效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切入點,將該類案件通過綠色通道登記立案,以“快審查、快立案、快調解、快執行”的“四快”工作模式特案特辦,有效維護了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受到了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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