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交社保被告知正在服刑 牽出背後刑案波折重重

法律 社會保險 上饒 法制 社會 大洋網 2018-12-08

要不是為了給女兒辦理小學入學手續,在紹興新昌工作的羅秀琴還不知道自己是個“服刑人員”。

羅秀琴,祖籍貴州,來紹興新昌縣務工已十多年,是當地一家機械公司的數控車工。女兒到了適學年齡後,她想要辦理入學手續,首先就要去當地社保部門繳納社保,辦理過程中卻被告知“你正在服刑,無權繳納。”

這下,不僅女兒不能順利求學,自己還無端成了服刑人員。為此,她將申訴書寄到了瑞安市檢察院求助。檢察官步步深入查證,卻發現案情撲朔迷離:冒用者一人有3個姓名,真真假假難分辨……

一份申訴書,牽出一起冒名頂替被判刑案

2017年7月17日,瑞安市檢察院收到了的羅秀琴申訴書。

申訴書上表示,羅秀琴所在公司在替她繳納社會保險時,發現無法繳納。社保工作人員告訴他們,“羅秀琴”因涉嫌盜竊罪被判刑,現正在服刑。根據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服刑人員在服刑期間停止繳納社會保險。

羅秀琴惶惑不已,多番求證下才得知,原來是有人冒用了她的身份信息,在瑞安犯盜竊罪被判了刑,才導致她無法繳納社保。眼看自己的女兒就要因此無法上學,羅秀琴只能向檢察院申訴求助。

收到申訴書的次日,瑞安市檢察院決定立案複查。去年8月1日,瑞安市檢察院控告申訴檢察部主任曾建忠一行,來到紹興市新昌縣檢察院見到了申訴人羅秀琴。

“我自從2002年搬來紹興新昌縣後,從來沒去過溫州,又怎麼會在那裡犯下盜竊罪被判刑呢?”面對曾建忠,羅秀琴著急地為自己辯解。

特事特辦,成功讓孩子入學

之後,曾建忠瞭解到,“羅秀琴”犯下的案件是這樣的:在2016年10月17日至11月6日期間,“羅秀琴”夥同羅芬等人,在溫州市一家商場以及瑞安雲周街道一菜市場內,先後犯下3起盜竊案,數額較大。

2017年4月19日,“羅秀琴”被瑞安市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且判決書上的“羅秀琴”身份信息,與申訴人羅秀琴提供的身份證信息一致。但羅秀琴說,案發時間段,她一直在新昌縣一家快餐店工作,不曾離開。

曾建忠緊接著趕到這家快餐店,快餐店工作人員證實,羅秀琴是2016年2月入職的,一直在快餐店做服務員到2017年1月。“我們餐館基本全年無休,羅秀琴從來沒有請過假。”這也直接證明了羅秀琴的確沒有作案時間。

在基本確定羅秀琴極大可能是被人冒用身份信息後,考慮到糾正原判決還需要較長時間,而孩子上學等不得。曾建忠秉著“特事特辦”的原則,專程趕往新昌縣檢察院、新昌縣人社局,詳細說明申訴人羅秀琴的具體情況,建議新昌縣人社局先允許羅秀琴補繳社保。

新昌縣人社局商議後,同意了這個建議。8月25日,羅秀琴如願繳上了社保,讓女兒順利入了學。

一人3身份,案情撲朔迷離

雖然孩子入學的事情已解決,但冒用身份背後的案情撲朔迷離。曾建忠在瑞安市看守所內提審了“羅秀琴”,發現這位“羅秀琴”有3個名字。

“我叫羅秀琴,農曆5月29日出生的,具體年份不記得了。我從來沒領過身份證,不知道身份證號碼,不清楚判決書上的身份信息為什麼是別人的。”一開始,“羅秀琴”一問三不知。

檢察官們只能先將焦點集中到她的同案犯羅芬身上,羅芬是“羅秀琴”親姐姐。當檢察官將“羅秀琴”入看守所時的照片拿給羅芬辨認時,羅芬說,這確實是自己的妹妹,也是與自己一同犯下盜竊案的人,但她叫羅秀乾,不叫“羅秀琴”。

而2017年11月6日,檢察官傳喚了已刑滿釋放的“羅秀琴”時,“羅秀琴”拿出了辦理的新身份證。但檢察官發現,身份證上的名字竟是羅旭,不是羅秀琴,也不是羅秀乾。

抽絲剝繭核身份,糾正了累犯的量刑

正在檢察官一籌莫展之際,來自“羅秀琴”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貴州省德江縣泉口鄉派出所的回函讓案情重新有了突破口。這個回函解開了謎團:“羅秀琴”就是羅秀乾,是羅芬的親妹妹,出生於1991年5月,貴州省德江縣泉口鄉人,與1989年10月出生的申訴人羅秀琴是老鄉。

至於身份證上的“羅旭”,是她的曾用名,身邊還是管她叫羅秀乾的人居多。在刑滿釋放後辦理身份證時,她報上了自己父親的名字,工作人員查了之後,就說她叫羅旭,於是身份證上的名字就是羅旭了。

但事情到這裡還沒有結束,檢方在查證得知,羅秀乾竟還曾以羅旭的身份,在2014年5月因盜竊罪被蘭溪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4個月,2015年1月刑滿釋放。如果情況屬實,那羅秀乾就是累犯。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刑罰執行完畢5年內又故意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累犯,應當從重處罰。所以,她在瑞安犯下的盜竊罪量刑應該糾正。

彼時羅秀乾已去了江西上饒,她的丈夫被關在景德鎮監獄,即將刑滿釋放,她是特意從老家趕來接他出獄的。當檢方趕到江西上饒,問她是否有前科時,她坦然承認了。

今年3月14日,瑞安市檢察院就該申訴案向溫州市檢察院提請抗訴。溫州市檢察院遠赴貴州調查取證後,在6月19日向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法院經審查後,7月12日指令瑞安市法院對該案進行再審,瑞安市檢察院在9月21日指派曾建忠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

在該申訴案開庭再審時,被告人面對檢察官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數次淚如雨下,請求對其從輕處罰。9月27日,瑞安市法院作出再審判決,加重了對犯罪嫌疑人的刑罰,該判決現已生效。

至此,這件波折重重的刑事申訴案終於畫上了完美的句號。

(原標題:女子去交社保卻被告知正在服刑,牽出一段波折重重的刑事案件)

(來源:青年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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