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公安警情續報

法律 硅藻 法制 社會 微西充 2017-05-13

警情

西充縣蘇某死亡事件,經公安機關調查,基本情況已查清,現將調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蘇某失蹤及尋找情況

2017年4月12日早上7時許,蘇某(男,漢族,44歲,西充縣晉城鎮人,系西充縣昌鬆爆破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公司總經理,西充縣青松工程機械服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西充縣桃花村錦鬆農業綜合開發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之妻李某發現蘇某不在家,電話處於無法接通狀態,蘇某平時隨身攜帶的門鑰匙、車鑰匙、錢包、身份證、銀行卡都在家裡,遂組織親友尋找。在尋找無果的情況下,李某於4月12日16時45分到我局晉城派出所報蘇某失蹤。晉城派出所民警與李某親友一起,調閱監控視頻並走訪相關人員,最大限度地還原蘇某失蹤前的活動軌跡,但沒有找到蘇某。

經查,蘇某於4月11日21時許回到晉城鎮城北新區麓湖國際小區家中,與其妻子分睡不同臥室。通過運營商調取其通信記錄發現,當晚21時39分,蘇某在與熟人呂某進行一次正常通話後,手機再無任何通訊記錄。4月12日凌晨1時16分,蘇某獨自一人離家,走出小區大門後沿棕樹路、環城大道四段、東風東路、雨臺路、蓮花路至千禧大酒店,1時46分從千禧大酒店右轉向卡瑪拉茶餐廳方向行走,1時47分經過卡瑪拉茶餐廳視頻監控,向沁湖公園方向行走,之後無法繼續查找其具體去向。

西充公安警情續報

圖1:蘇某行走路線示意圖

整個過程僅見蘇某一人,前後未發現同行和可疑人員。

二、蘇某死亡現場勘驗及屍檢情況

2017年4月17日19時19分,西充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西充縣公用事業局廣場公園管理所工作人員楊某某報警:蓮花湖“蓮花島”塔子下水域內發現一具屍體。指揮中心隨即指令巡警、刑警、消防趕赴現場處置。同時,南充市公安局接報後,庚即派出技術偵查人員趕赴現場開展工作。

(一)現場勘驗情況

西充公安警情續報

圖2:現場概貌圖。

西充公安警情續報

圖3:屍體打撈上岸後狀況圖

現場屍表檢驗:屍體衣著完整無異常,腰腹部繫有一白色打包帶(印有“申鷺達衛浴”字樣),在臍下左前側打有雙“十”字結,該結向下30cm處另一頭繫有一長方形石柱,共打有3處繩結,繩結均為“十”字結。屍體左側褲包內有88元人民幣,右側褲包有一部金色華為手機。

該石柱長52cm、寬16cm、高16cm、重29.5kg。經現場搜索,在直線距離木橋西北側第二根木欄杆17.9m處的平臺上發現一段石柱,與屍體上所繫長方形石柱斷面完全吻合。(據廣場公園管理所工作人員反映,2017年4月10日發現該石柱掉落在平臺上)。

西充公安警情續報

圖4:石柱拼接實驗圖

(二)屍檢情況

2017年4月18日15時至17時30分,四川省公安廳、南充市公安局法醫在南充市殯儀館對蘇某屍體進行解剖檢驗,南充市檢察院派員現場全程監督,死者家屬委託人員當場見證。

1. 死者衣著完整無異常,屍長165cm,呈腐敗巨人觀,全身皮膚及皮下組織未見損傷,骨骼未見骨折,顱內未見出血,氣管粘膜充血,內臟器官未見損傷,排除外力加害。

2.死者胃、肝檢材中未檢出常見毒物及安眠藥類成份,排除中毒。

3、死者十指甲床紫紺,肺淤血水腫明顯,肺、腎內檢出硅藻,與現場水樣中的硅藻形態一致,說明系生前入水、溺水死亡。

三、其他調查情況

蘇某失蹤後,昌鬆爆破有限公司於4月13日上午向西充縣公安局晉城派出所報稱蘇某侵佔公司公款84萬元,經初步調查屬實。調查中發現,蘇某負債1100餘萬元,其中承諾於4月12日向一名債權人還款185萬元;蘇某於2016年6月檢查發現患有頸部轉移性鱗狀細胞癌。

綜上所述,蘇某的死亡,公安機關經現場勘驗、屍體檢驗和走訪調查,未發現有犯罪事實發生,決定不予立案。

轉自微信公眾號“西充公安”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