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殺害同居女友分屍三段拋屍出租屋潛逃 一件衣服暴露行蹤

法律 租房 社會 法制網 2017-06-25

男子殺害同居女友分屍三段拋屍出租屋潛逃 一件衣服暴露行蹤

常熟警方偵破11年前殺人分屍案

法制網記者丁國鋒

2005年,因為20萬,女子被同居“男友”殺害並分屍三段,後被裝進旅行箱拋屍出租屋。時隔11年,江蘇省常熟市公安局在對未破案件進行梳理時獲得重大線索,憑藉一件衣服抽絲剝繭,最終將凶手緝拿歸案。

2006年3月8日,常熟市公安局接報,在該市虞山鎮花園浜路一出租屋內發現兩隻裝有人體屍塊的旅行箱。後經法醫鑑定屍體性別為女,系他殺,且屍塊已腐敗,無法辨認面容。常熟市公安局立即組織人員成立專案組立案偵査。

隨後,警方對案發現場及周邊進行了深入仔細的勘查,並在周邊擴散進行了大規模走訪排查。經過數月的摸排,案件依舊沒有實質進展。此時,公安機關對死者的顱骨進行了分析復原,基本復原出死者的面容。

後偵查員在行李箱上一不起眼處發現了長途車站進出站標籤,上面赫然印刷著始發站為四川省某市。得到該線索後,偵查員立即趕赴四川,在當地車站碼頭等地大規模張貼尋找屍源啟事。此外,偵查員還趕赴兩隻陳裝屍塊的行李箱產地開展工作。然而,調查工作進展並不順利,死者身份依舊是個謎團,案件陷入了長達十一年的沉寂。

時間來到了2017年4月,常熟警方在對未破獲案件進行分析研判和物證重新梳理時,發現了箱內遮住屍塊的衣服可能為死者所有,進而查明瞭11年前花園浜故意殺人分屍案的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可能是“陳某某”。

為證實這一推斷,警方為防打草驚蛇,在疑似死者“陳某某”的老家四川開展祕密偵查,通過走訪鄰居和村幹部,得知陳某某已經十多年沒回過家。後警方採集了“陳某某”女兒的DNA進行檢測,經鑑定,死者正是“陳某某”。

隨後,警方圍繞其社會關係展開排查,經過比對“陳某某”的聯繫人、銀行存貨款、取款記錄等發現案發前四個月農曆新年之前“陳某某”的銀行流水上有一筆交易有“趙某某”和“陳某某”的共同簽名的取款憑證,且筆跡不為同一人。且在警方走訪其老家時,發現“陳某某”曾帶一趙姓男子去過父母家中。

這個趙姓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立即順藤摸瓜,將案發現場指紋在指紋庫中進行比對,最終鎖定趙某超。警方立即對趙某超進行研判,發現其在廣西南寧一帶活動。4月下旬,警方趕赴廣西南寧實施抓捕,後在一工地將犯罪嫌疑人趙某超抓獲。

經詢問警方得知,趙某超與被害人陳某某於2004年在無錫相識,後成為姘居關係。2005年年底,趙某超因為經濟拮据在無錫市陳某某租住處將其殺死,後又分屍三段,存放於二個旅行箱內,並拋屍至常熟市虞山鎮花園浜路一出租屋內。在此過程中,犯罪嫌疑人趙某超劫取被害人陳某某人民幣20餘萬元。

目前,趙某超被常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現羈押於常熟市看守所。

法制網常熟(江蘇)6月23日電

(編輯 李金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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