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餉”問題6種情形及整改落實11條規定

法律 刑法 時政 微大關 2017-06-12
“吃空餉”問題6種情形及整改落實11條規定

近期,省、市、縣對“吃空餉”問題整改落實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明確了“吃空餉”問題6種情形,提出了11條規定:

一、“吃空餉”問題6種情形

(一)在機關事業單位掛名並未實際到崗上班,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

(二)因曠工或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等原因,按照規定應當與單位終止人事關係,但仍在原單位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

(三)已與單位終止人事關係或已辦理離退休手續,仍按在職人員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

(四)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仍由他人繼續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

(五)受黨紀政紀處分及行政、刑事處罰等,按規定應該停發或降低工資待遇,但仍未停發或按原標準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

(六)其他違紀違規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

二、“吃空餉”問題整改落實11條規定

(一)對於在機關事業單位掛名並未實際到崗上班,但從機關事業單位領取工資、獎金和津貼補貼的人員,應於6月20日前退回“吃空餉”期間的工資、獎金和津貼補貼,並對當事人進行清退。

(二)對因公外出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或曠工等原因,按規定應當與其終止人事關係,但仍在原單位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人員,由所在單位及時告知本人,於6月20日前退回 “吃空餉”期間的工資、獎金和津貼補貼,並返回單位上班。本人拒不配合或無法聯繫本人的,立即停發其工資、獎金和津貼補貼,並在市級以上主流媒體公告後,未返崗或未辦理辭職手續的,由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的有關政策規定及時辦理辭退和解聘手續。

(三)對於佔用單位編制,而未領取工資、獎金和津貼補貼的人員,由單位通知本人於6月20日前返回單位上班,本人拒不配合或無法聯繫本人的,由單位在市級以上主流媒體公告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的有關政策規定及時辦理辭退和解聘手續。財政核撥到單位的工資、獎金和津貼補貼,由單位退還財政上交國庫。

(四)對於因病長期請病假的人員,能夠提供原始的相應住院及病情證明的,按《雲南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假期工資待遇暫行辦法》(雲人工〔1998〕2號)和《雲南省省直機關公務員津貼補貼規範方案實施辦法》(雲財綜〔2007〕53號)兌現工資待遇,並退回病假期間多領取的工資、獎金和津貼補貼;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人員和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醫院和醫生依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不能提供原始的相應住院及病情證明的,按曠工的相關規定處理;對符合病退、退職條件的人員,由單位責令其及時辦理病退、退職手續。

(五)對於已與單位終止人事關係或已辦理退休手續,仍按在職人員領取工資、獎金和津貼補貼的,退休人員由原管理單位從退休費中扣除多領取的工資、獎金和津貼補貼;終止人事關係的,立即停發所有工資、獎金和津貼補貼,並由單位負責追繳其多領的工資、獎金和津貼補貼。

(六)對於已死亡或被法院宣告死亡仍然領取工資、獎金和津貼補貼的,從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的次月停發工資、獎金和津貼補貼,並由單位負責追繳其多領的工資、獎金和津貼補貼。對於失蹤或下落不明仍然領取退休待遇的退休人員,按《關於退休職工下落不明期間應從何時停發退休待遇問題的覆函》(勞辦發〔1993〕162號)執行。即:退休人員失蹤,下落不明在6個月以內的,其退休待遇可照發;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停止享受退休待遇。

(七)對受黨紀政紀處分,違規晉升級別工資檔次或未按規定核減(銷)工資、獎金和津貼補貼等待遇人員,要按照《關於公務員受處分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05號)和《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受處分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8號)等有關規定核減(銷)工資、獎金和津貼補貼,由單位負責追繳其多領的工資、獎金和津貼補貼。

(八)對於被採取強制措施或受行政、刑事處罰,未按規定核減(銷)工資、獎金和津貼補貼等待遇的人員。要按照《關於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04號)和《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9號)等有關規定核減(銷)工資、獎金和津貼補貼,由單位負責追繳其多領的工資、獎金和津貼補貼。

(九)對於公檢法等系統已調整安排到其他系統工作,但仍領取原單位工資、獎金和津貼補貼的,由現單位督促當事人退回多領取的津貼補貼,當事人不配合的,按幹管權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對在“吃空餉”期間未履職而晉升職稱、職務職級和工資、津貼補貼的人員,除按規定退回相應工資、獎金和津貼補貼外,其本人的職稱、職務職級和工資晉升,不計算“吃空餉”期間的履職年限,工資套改或職級晉升按相關規定進行糾正。

(十一)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吃空餉”人員,要根據有關政策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吃空餉”問題6種情形及整改落實11條規定

中共大關縣紀委、大關縣監察局監督舉報電話:5629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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