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兄妹各持公證遺囑爭房產 有多份遺囑時以哪份遺囑為準?

法律 不完美媽媽 靈壽普法 2019-05-19

來源:大律師網

導讀:在現實生活中,有的遺囑人在生前就其遺產處理立下了多份遺囑,多份遺囑就有可能存在內容牴觸。那麼,有多份遺囑時以哪份遺囑為準?遺囑失效的情況有哪些?

基本案情

兄妹各持公證遺囑爭房產

張某某、魏某某夫婦生有一子一女。老兩口想把身邊最大的財產,一套三居室的房子留給他們疼愛的孫子張某。在孫子一歲半時,兒子張XX與妻子離婚,孫子也被判給了其母親撫養。1998年3月26號,兩位老人共同立下了一份遺囑,並進行了公證。內容是:我們夫妻共同訂立遺囑,決定我們兩個人中先去世的一方的遺產由另一方繼承。後去世的一方的遺產由兒子張XX繼承後留給孫子張某。其他人均沒有繼承權,我們夫妻二人無論誰先去世,另一方不得更改或撤銷本遺囑。

2000年4月,張某某去世了;相隔不到一年,2001年2月,魏某某也離開了人世。正當張XX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時,卻收到法院的傳票,自己被妹妹張某蘭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得部分房產。這個消息讓張XX感到意外。因為對父母生前立遺囑的事兒妹妹是知情的,如今母親去世還不到一年,妹妹就怎麼敢公然違背老人的意願提出分房產呢?當他拿著父母的共同遺囑來到法庭時,意外地發現了第二份遺囑。原來母親在父親去世3個月後立下的,內容是:我現在決定撤銷1998年與丈夫張某某立的遺囑,根據目前我的生活起居狀況,將房產在我百年以後遺留給小女兒張某蘭繼承。而且這份遺囑也進行了公證。

律師提醒

第一種意見認為,夫妻共同遺囑應遵守我國法律關於遺囑的規定,立遺囑人有權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所以,應以被繼承人的最後的遺囑為準,房產由張某蘭繼承。

第二種意見認為,夫妻共同遺囑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雙方必須遵守。如果允許一方任意撤銷、變更遺囑中對自己遺產的處分,則會違背另一方的意見。魏某某對共同遺囑的撤銷權因張某某的死亡而歸於消滅,即不得通過另一份公證遺囑撤銷共同遺囑,所以根據共同遺囑該房產應由張XX繼承。

第三種意見認為,共同遺囑是當事人真實意思反映,是有效的。但共同遺囑只對已死亡的遺囑人的遺產產生效力,而活著的遺囑人則有權保留屬於自己的那部分財產, 有權隨時變更或撤銷所立遺囑。所以,張某某的遺產應由張XX繼承,魏某某的遺產應根據變更後的遺囑由張某蘭繼承。即張XX、張某蘭各繼承房產的一半。

第四種意見認為,《繼承法》第20條規定“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魏某某立的第二份實際上是撤銷了共同遺囑,故本案中張某某的遺產由其法定繼承人魏某某、兒子張XX、女兒張某蘭共同繼承,魏某某的遺產則根據遺囑由張某蘭繼承。即張XX繼承房產的1/6,張某蘭繼承房產的5/6。

有多份遺囑時以哪份遺囑為準?

2019年兄妹各持公證遺囑爭房產 有多份遺囑時以哪份遺囑為準?

在多份遺囑效力強弱一致的情況下,訂立在後的遺囑效力優於訂立在前的遺囑效力。當多份遺囑存在衝突時,以最後一份遺囑為準。

有的遺囑人因為種種原因,可能會立下多份遺囑,且相互間的內容可能相互牴觸。要解決這一問題,首先要考慮的因素是,這麼多份遺囑在形式和內容上是否都符合法定的條件,是否為有效遺囑。根據我國繼承法第十七條規定,遺囑包括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五種形式,每種遺囑都有著不同的要求,如對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均規定了見證人制度,即必須有兩個以上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且無利害關係的人在場,方能有效;對口頭遺囑規定僅限於在危急情況下作出等。

其次要考慮的因素是,各份遺囑的效力強弱問題。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在我國公證遺囑具有優先效力,如果多份遺囑中有公證遺囑,那麼就應以公證遺囑為準。

最後要考慮的因素是,遺囑訂立的時間。我國繼承法第二十條規定,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由此可見,在多份遺囑效力強弱一致的情況下,訂立在後的遺囑效力優於訂立在前的遺囑效力。當多份遺囑存在衝突時,以最後一份遺囑為準。

遺囑失效的情況有哪些?

2019年兄妹各持公證遺囑爭房產 有多份遺囑時以哪份遺囑為準?

1、有效遺贈扶養協議導致的失效。因為法律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當遺囑與遺贈扶養協議有衝突時,有衝突部分的遺囑無效。

2、遺囑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導致的失效。因為法律規定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因此一般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3、違背遺囑人真實意願導致的失效。

4、多份遺囑內容衝突導致的失效。

5、對不屬於自己財產的無效處分導致的失效。

6、違反強制性法律規定導致的失效。

7、放棄或喪失繼承權導致的失效。

8、清償債務導致的失效。

9、遺囑人生前對自己財產的處分導致的失效。因為這部分財產在生前已經處置,而且有處置權,鑑於這部分財產已不是遺囑人的遺產,故無效。

10、遺囑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導致的失效。

11、形式要件欠缺導致的失效。法律對遺囑的形式有一定的要求,如果不滿足法律的要求,即使意思表示真實也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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