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戶代理人”向181家上市公司發函提388條建議

法律 股票 投資 財經 金融界 2017-04-18

證監會日前批准持股行權從上海、廣東(不含深圳)、湖南三個試點區域擴展至全國範圍。對此,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的上市公司相關負責人、專家學者、證券公司人士以及中小投資者代表紛紛點贊,認為此舉意義重大,將對我國資本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上市公司的規範治理,以及中小投資者權益的有效保護起到良好的促進作用。

股東積極主義的實踐

中泰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認為,投服中心持股行權是符合我國國情的股東積極主義實踐,是在資本市場管理中實現政府與市場關係有機結合的集中體現。持股行權推動我國證券市場監督從過去的政府“集中管理”、“硬性管理”轉型為現代化的“多元治理”、“彈性治理”,是證券市場體系具有重大效益性的頂層設計。

“證監會批准持股行權擴展至全國範圍,有利於投服中心進一步加強和推廣公益維權工作,促使全國上市公司及大股東尊重中小股東利益,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改善上市公司與投資者關係,帶來中國股市博弈機制的改進與完善,對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李迅雷說。

在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任陳潔看來,無論是從持股行權的制度建構價值,還是從持股行權的市場反應和社會效果來看,充分肯定、持續支持和大力推廣投服中心持股行權,應是我國資本市場必然的政策選擇與制度安排。投服中心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持股行權為證券執法體系的合理化建構,以及在資本市場推動政府與市場確立有效的功能定位及運行機制,提供了新的制度創新思路和現實可能性,是我國證券市場邁向法治化、成熟化進程的重要標誌。

南開大學中國公司治理研究院副院長武立東表示,持股行權是大股東與中小股東實現共贏的重要路徑,為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發揮了重要作用。投服中心以股東身份介入證券市場和上市公司,通過監督上市公司活動、實施股東權利、發動股東派生訴訟等多種方式,促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保護中小股東利益,充分發揮證券市場機制的系統效益,對提高證券市場的自治能力,增強各種社會組織在規範證券市場秩序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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