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被抓後,十大法律知識可幫你解憂'

法律 刑法 服裝 民法 銀行 詐騙犯罪辯護肖文彬 201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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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申文波

來源 | 深度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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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申文波

來源 | 深度辯護

親屬被抓後,十大法律知識可幫你解憂

當家屬被公安帶走時,家人往往陷入手足無措,巨大的恐慌之中,這種應激反應可以為人所理解。部分當事人家屬在這種情況下,往往陷入偏聽偏信的誤區,被聲稱有“關係”的人騙取錢財。有的因過於自信,認為“關幾天就放出來了”,而貽誤了最佳“救援”時機。針對上述情況,筆者根據以往實務經驗,將當事人家屬最為關心,也最迫切需要了解的刑事法律知識,整理如下,以供查閱參考。

一、應當先了解拘留的類型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拘留分為三種:治安拘留(治安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

(1)行政拘留,是指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一般違法行為,給予的一種最嚴厲制裁,屬於行政處罰的一種。拘留時長為1日以上,15日以下。多種違法行為,合併執行拘留不會超過20天。

(2)司法拘留,是指對妨害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情節嚴重的人採取的強制措施,拘留時長最高為15天。值得注意的是,對於“有能力履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當事人,一般首次拘留就是司法拘留。

(3)刑事拘留,是指針對涉嫌犯罪的當事人,採取的一種強制措施。相較於前兩種,這種拘留措施最為嚴厲,拘留時限也最長。

作為當事人家屬,在親人被拘留後,應當在第一時間瞭解辦案單位名稱,通過打電話或者到公安局(派出所)當面瞭解當事人被拘留的原因,核實是否屬於刑事拘留。如果當事人被刑事拘留,要做好“打持久戰”的思想準備。

二、儘快領取《刑事拘留通知書》

《刑事拘留通知書》會載明當事人涉案的罪名、羈押地點等信息,可以初步判斷事情緊迫程度和嚴重程度。

根據法律規定,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實踐中,辦案機關一般採取電話、書面郵寄拘留通知書的方式通知當事人家屬。如果採取郵寄的方式通知,可能出現由於郵寄送達時間緩慢,或者因郵寄地址錯誤而沒有收到通知書的情況。

建議主動通過電話或當面諮詢的方式向辦案機關核實有關情況。一般都可以打聽到當事人被拘留的原因以及關押地點。但也不排除辦案機關以“案情保密”“有礙偵查”的理由拒絕告知拘留原因以及關押地點。如果長時間沒有收到通知,且通過電話/當面查詢的方式無法獲取有關信息,建議委託律師進行查詢。

三、能否見到被拘留的親屬?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親友以辯護人的身份,經檢察院、法院批准,可以見到當事人。但是,偵查階段只能委託律師會見。

實踐當中,很少有親友能以辯護人的身份參與刑事訴訟,即使參與訴訟,也很難被准許會見。出現這種情況,既有親友掌握的刑事法律知識普遍不多,難以開展辯護的內在原因;也有檢察院、法院擔心其親友基於私人情感,與當事人串供、毀損證據、打擊報復證人的原因。一般檢察院、法院也不建議當事人的親友參與刑事訴訟。

如果已經聘請律師,可以委託辯護律師傳達家屬對當事人的問候,幫助穩定當事人的情緒。但律師不會幫忙傳遞涉及違法甚至是涉嫌犯罪的信息。

四、不知道具體看守所位置怎麼辦?

一般來說,看守所往往設置在較為偏僻的地方,通常百度/高德等手機導航地圖不會顯示看守所的位置。如果已經委託律師,找律師瞭解即可。如果還沒有聘請律師,可以向辦案機關了解看守所的具體地址,也可以撥打12345熱線或當地司法局電話諮詢具體地址。

五、及時充錢和送生活必用品

在當事人被關押後,家屬應儘快將被褥、衣物等必須生活用品送到看守所。食品、化妝品、洗漱用品和其他非生活必須品,一般看守所拒絕接收。 同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衣服不能帶有金屬拉鍊、金屬鈕釦等金屬製品,不得帶有較大的塑料鈕釦、不能帶有磁療顆粒,不能帶有長的帶子,鞋子不能帶有鞋帶,女性內衣不得帶有金屬鋼圈、不得帶有蕾絲邊;

(2)衣物裡不要夾帶紙條之類的物品;

(3)不得為在押人員送類同軍(警)衣服、軍(警)大衣、、羽絨製品、長筒絲襪。

(4)眼鏡需全塑料鏡架,不得帶有任何金屬,不能用金屬鏡架,鏡片應為樹脂鏡片,不得為玻璃鏡片;

充錢的話,不用太多,一般每月充400—600即可。有些地區如鄭州市第三看守所開通了網上充值服務,可以通過支付寶進行充值。雖然現在手機支付較為普及,但有些地區僅受理現金和銀行轉賬,所以去看守所充值時,建議帶上銀行卡和現金。

六、謹防被“司法掮客”騙錢

當事人被抓,親友往往陷入手足無措的狀態。此時,常常會出現聲稱“有關係,能撈人”的司法掮客(二道販子),虛假承諾案件結果,索要打點關係的費用。作為當事人親友,如果你遇到以下幾種人,應當提高警惕,謹防被騙。

(1)聲稱有神祕關係,或者和公檢法很熟悉,只要給好處費,就可以把人撈出來的朋友;

(2)通過明示和暗示的方式,表達自己有特殊關係,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可以把人撈出來的律師;

(3)要錢的時候含糊其辭,只收現金,拒絕轉賬的陌生人。

同時,通過賄賂等方式找關係撈人,還存在刑事方面的風險。

七、什麼人可以委託律師介入案件?

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有權自行委託辯護人。如果處於被關押的狀態,其監護人、近親屬可以代為委託辯護人。這裡的近親屬指的是,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對於其他人想要委託律師,建議聯繫當事人的近親屬一起到律所辦理委託手續。辦理委託手續時,應當提供身份證複印件、戶口本複印件。如果是夫妻一方委託律師,部分看守所要求提供結婚證複印件,建議在決定委託時,將結婚證一併帶上提供給律師。

八、什麼時候委託律師介入最好?

刑事訴訟一審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監察委辦理的案件是例外)

根據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偵查階段),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簡單的說,偵查階段就可以委託律師介入。

有些當事人家屬認為,律師在偵查階段僅能會見當事人,沒有辦法查閱卷宗材料,作用不大,等到審查起訴階段或者法院審理階段再委託也不晚。這種思維誤區,是導致當事人無法及時得到法律幫助,耽誤改變罪名、辦理取保候審等時機的主要原因之一。律師在偵查階段介入,可以為當事人提供法律諮詢和幫助。對於當事人在偵查初期被誘供、騙供甚至刑訊逼供的情況,可以代為申訴、控告。可以為其辦理取保候審,說服辦案機關改變案件定性(重罪改成輕罪),有效地輔導嫌疑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九、哪些情況下可以取保候審?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以下四種情形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實踐中,部分地區的司法機關要求當事人必須取得被害人諒解,才願意為其辦理取保。有的則要求必須是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的案件,才允許取保。

對於暴力性犯罪案件、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全部歸案的案件,在辦案機關所在地沒有固定住所的案件,取保存在一定難度。辦理取保必須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並隨傳隨到。如果嚴重違反取保候審期間的規定,將會被取消取保候審,重新關押。同時需要注意的是,被取保並不意味著已經“案結事了”,仍然要面臨刑事審判。

十、當事人會被判多久?

在當事人被拘留後,絕大部分當事人家屬都會諮詢這個問題。刑期的長短與涉案罪名、犯罪情節以及應負責任的大小等因素有關。律師在介入辯護之後,首先考慮的是當事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例如未構成輕傷以上的故意傷害案件,盜竊數額沒有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普通盜竊案件等,主體身份不適格、證據嚴重不足的案件等,律師會向辦案機關提出有針對性的辯護意見。

同時,對於已然構成犯罪的案件,律師也會從量刑的角度考慮,發表辯護意見。通過從案件事實、證據、以及法律適用三個方面分析,綜合判斷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罪輕與罪重的問題。負責任的律師一般是在會見當事人,開展閱卷工作,結合當地司法實踐情況後,與當事人家屬溝通案件可能的量刑範圍,前期只能確定一個大致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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