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人打官司不再遭遇執行難,快看法警如何治“老賴”?

法律 金融 保險 法制 生活晨報忻州新聞 生活晨報忻州新聞 2017-10-05

2014、2015、2016年,忻州市法院分別新收執行案件1786件、3113件、4610件,收案數連續三年增長50%以上。可以說,打好“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同時,該院還加強公檢法之間協同配合、共同打擊拒執罪,形成了對拒執犯罪的高壓威懾態勢。今年1-9月,全市法院共司法拘留60人,移送公安15案14人,打擊了一批“老賴”的囂張氣焰。 今日上午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向媒體通報了這一消息。

忻州人打官司不再遭遇執行難,快看法警如何治“老賴”?

忻州人打官司不再遭遇執行難,快看法警如何治“老賴”?

 如何化解執行難?

一是執行信息化建設突飛猛進。全市15家法院執行指揮中心已全部建成並投入使用,執行指揮中心集指揮、執行、查詢管理與服務為一體,通過單兵無線視頻設備結合網絡、GPS定位系統和電子地圖,對話、錄音、錄像以及執行人員的位置確定,將任何一個地方的執行工作現場實時傳送到執行指揮中心,大幅度強化了法院執行工作的快速反應能力和現場處置水平,節約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今年1—9月,全市法院執結案件3590件,執行到位金額兩億三千餘萬元。外出執行均配備使用單兵執法儀和執法記錄儀,執行案件信息全程公開,執行文書上網率超過90%,網拍應用率達到100%。同時,大力加強網絡查控體系建設,與銀監、國土資源、公安等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實現了對14類16項信息的查詢功能,網上查控凍結、扣劃功能也按照上級法院要求部署有序推進,逐項實現;執行信息化極大的提高了執行效率。

二是強力懲戒失信被執行人。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7月出臺《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以來,截止到目前,全市法院已發佈失信人名單達5545例,其中今年1—9月發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945例。全市法院不斷拓展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信用懲戒的範圍和深度,採用各種方式在新聞媒體、公共場所發佈失信人名單,通過對失信人限制高消費,並採取其他信用懲戒措施,如禁止乘坐飛機、火車軟臥、限制在金融機構辦理貸款、信用卡,不得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在全社會營造懲戒失信的氛圍,並將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向有關部門推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部分失信被執行人懾於信用懲戒的威力,主動到法院履行了義務。

三是不斷強化規範化管理。在立案、審判階段已經做到強化執行風險告知和保全申請提示,財產保全保險擔保制度已推行,部分保全案件已經由保險公司提供財產保全保險擔保。對立案和審判階段符合法律規定的保全申請能夠及時作出保全裁定,迅速採取保全措施。對每個金錢給付類執行實施案件都能及時依法發出申報財產令,對於拒不執行和申報不實的,已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所有金錢給付類執行案件都能做到及時快速查控,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的存款、房屋、車輛、證券等財產進行查控,在執行過程中做到及時評估和拍賣。執行異議、複議案件做到全部在立案庭立案。今年上半年中院執行局發出督辦函17件,指定執行案件15件,提級執行案件2件。

四是推進專項執行活動常態化。2016年5月起,按照省法院統一要求部署,全市法院組織開展了執行大會戰活動,以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案件、涉特殊主體案件和一年以上執行積案等重點領域為突破口,涉民生案件已執結125件,結案率96.15%,金融債權案件已執結64件,結案率96.96%,一年以上案件已執結293件,結案率93.01%,最高法院交辦督辦的2件執行信訪案件已化解,信訪人已書面承諾息訴罷訪。與市銀監局達成了打擊逃廢金融債務合作備忘錄,並開展了為期半年的金融債權案件集中清理執行專項活動。為進一步鞏固執行大會戰的成果,中院今年大力開展反規避執行、打擊拒執專項活動,由市委政法委牽頭,我院與市檢察院、市公安局聯合出臺《關於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案件辦理機制的指導意見》,與市公安局共同通過了《關於建立司法拘留社會矛盾化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意見》,該意見對於加強公檢法之間協同配合、共同打擊拒執罪具有深遠的影響,形成了對拒執犯罪的高壓威懾態勢。今年1-9月,全市法院共司法拘留60人,移送公安15案14人,打擊了一批“老賴”的囂張氣焰。

三個典型案例

案例一:劉某某申請執行代縣金升鐵礦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案。該案訴至我院後,經調解作出民事調解書,約定代縣金升鐵礦有限公司於調解書生效後償還劉某某借款本息148000000元。調解書生效後,代縣金升鐵礦有限公司未履行,劉某某向我院申請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向被執行人代縣金升鐵礦有限公司發出執行通知,並要求其報告財產,被執行人既未履行,也未報告財產,因被執行人經營不善,已停產,無力償還債務,法院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乘坐飛機、高鐵,並向供電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供電部門停止向其供應生產用電,還向公安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公安機關停止向其供應火工品。供電部門和公安機關均積極協助法院執行,及時停止向被執行人供電和火工品。上述聯合懲戒措施實施後被執行人生產經營寸步難行,懾於聯合信用懲戒的壓力,主動與申請執行人劉某某達成執行和解,將其鐵礦交予申請執行人經營若干年用於償還債務,申請執行人還撤回了執行申請,本案終結執行。

案例二:山西省地礦建設工程總公司申請執行江蘇金壇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該案訴至我院後,我院作出民事判決,判令江蘇金壇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向山西省地礦建設工程總公司支付工程款22683192.9元,並支付相應的違約金。判決生效後,江蘇金壇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未履行,山西省地礦建設工程總公司向我院申請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因被執行人江蘇金壇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既未履行義務,也未向法院報告財產,法院依法將其納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並向工商管理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工商管理部門協助凍結被執行人工商登記檔案,禁止被執行人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因被執行人系建築施工企業,被納入失信名單後,根據聯合信用懲戒的相關措施有關部門限制其參與工程招投標,極大地壓縮了被執行人的生存空間,迫於聯合信用懲戒的威力,被執行人主動與申請執行人達成了分批履行的執行和解,目前該案正在履行中。

案例三:王某申請執行忻府區北義井鄉北義井村委會借款糾紛案。2014年1月,忻府區北義井鄉北義井村委會向王某借款20萬元,承諾當年春節後歸還,村委六名幹部共同簽字擔保。還款期到後,王某多次追要,村委幹部均以沒錢為由拒不還款。2015年9月,王某將該村委會及六名擔保人訴至忻府區法院,要求歸還借款本息,並承擔相應訴訟費用。此後,一二審法院均支持王某訴訟請求,判令村委會歸還借款本息,村委幹部李某紅、馬某田等六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判決生效後,王某提出強制執行申請。忻府區法院隨即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要求限期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自恃人多對此置之不理。執行人員依法傳喚被執行人到案調查亦遭抵制,部分被執行人言辭激烈,表示借款的是集體並非個人,拒不履行還款義務。鑑於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嚴重妨害民事訴訟,忻府區法院決定對被執行人採取司法拘留措施。被執行人馬某田被帶回法院後,其親屬來到法院大門外聚集滋事,要求釋放被執行人。面對情緒激動的被執行人親屬,執行人員在堅持原則的同時耐心說服教育,並對主要滋事人員依法進行訓誡。最終被執行人馬某田在親屬協助下當晚將部分執行款交到法院,出具了還款保證書,並提供了擔保。該消息傳開後,在其他被執行人中產生了巨大的震動。在強大的法律威懾下,李某紅等被執行人於次日主動與申請人王某取得聯繫,表達了歉意,當場給付人民幣十萬元,並就剩餘債務歸還與申請人王某達成了和解協議。

晨報全媒體記者:趙玉龍、白楊

晨報編輯:趙蓉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