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中標不可取——從西安地鐵問題電纜事件看低價中標的危害

法律 社會 電纜網 2017-04-13

一個《西安地鐵你們還敢坐嗎?》的帖子仍在持續發酵,《中國建設報》記者從西安市紀委獲悉,與西安地鐵3號線電纜質量問題有關的12人涉嫌違紀,目前正在接受組織審查。

低價中標不可取——從西安地鐵問題電纜事件看低價中標的危害

地鐵(配圖來源於網絡)

陝西奧凱一夜“成名”

《西安地鐵你們還敢坐嗎?》的帖子直指西安地鐵3號線整條線路採用陝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陝西奧凱)生產的電纜“偷工減料”。一石激起千層浪,該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西安地鐵公司官方微博聲明,地鐵公司高度關注網上輿情,已經成立調查組開展廣泛的調查核實。通過集中排查,西安市政府宣佈,西安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通過在西安地鐵3號線石家街、香湖灣、保稅區3個站點隨機取樣的由陝西奧凱生產的5份電纜樣品均為不合格產品,該公司8名責任人已被控制。

電纜通常是由幾根或幾組導線絞合而成的,每組導線之間相互絕緣,並常圍繞著一根中心扭成,整個外面包有高度絕緣的覆蓋層,大多架設在空中或裝在地下,用於電信或電力輸送。有關專家介紹,電纜線徑的實際橫截面積如果小於標稱的橫截面積,會造成電纜電線的發熱過大,不僅會損耗大量動力,還可能引發火災。

“偷工減料”的產品為何還能中標?據中國價格協會線纜價格分會祕書長柏廣森透露,由於過度的粗放式發展,目前我國電線電纜行業總體產能嚴重過剩,普通電線電纜生產裝備利用率普遍不足40%,加劇了市場競爭的激烈程度。在這種情況下,部分企業的產品質量意識不強,偷工減料、製假售假等現象比較突出。

特別是近年來,電線電纜產品招標中出現錯用和濫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一律以“低價”為標準來衡量所有投標人的履約能力,有些單位發現投標人報價過低也不啟動價格認定程序,中標後也不加強產品質量監管,直接導致不少企業鋌而走險,“以低價換取市場”,再通過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等卑劣手段謀取利益,最終造成電線電纜行業價格大戰、市場混亂,破壞了電線電纜市場的正常秩序,也給線纜使用方的安全、環保和健康帶來較大隱患。

“如今,電線電纜行業‘劣幣驅逐良幣’的現實,已綁架著很多企業家為了生存而製假售假。”柏廣森如是說。

低價中標不可取

“偷工減料”電纜事件曝光後,《中國建設報》記者所在的一個以電線電纜產學研用為主的微信群信息此起彼伏,企業家、專家等紛紛就該事件發表自己的看法。

遠東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蔣錫培表示,如果僅憑最低價中標而不考慮品質的做法不改變,類似西安地鐵問題電纜的事件還會發生。

蔣錫培認為,要避免再次出現西安地鐵不合格電纜的問題,就需要監管、企業和用戶共同努力。監管機構需要加大現場監管力度,企業要講求誠信,用戶不能只追逐低價。

蔣錫培說,如何讓好的產品、好的服務被用戶知曉、接受,需要解決頂層設計規劃的問題。生產企業要講良心、講誠心,否則劣質產品最終會釀成大禍。用戶如果不講質量,只講價格,沒有最低,只有更低,就難以保證產品品質。政府的監管很重要,包括檢測機構,只有細查共管,才能使中國造的產品讓老百姓放心。

柏廣森建議,避免“劣幣驅逐良幣”,應加強價格監測分析預警,構建質量社會共治機制,藉助公權力重塑電線電纜的營商環境,以理清電線電纜行業亂象、提升電線電纜總體質量水平的有效解決方案。對於涉嫌低價競標的工程項目,引導終端用戶加強到貨驗收和質量監管,鼓勵採用報價成本分析方案、將相關技術規範要求納入合同予以監督等,這些都是切實防範不合格電纜流入工程項目的有效舉措。

柏廣森表示,只有消費者理性了、政府作為了、生產者質量主體責任增強了、行業專業機構專業性充分發揮了,才能讓造假者無處遁跡,“西安地鐵電纜門”事件才不會重演。

對外經貿大學產品質量與安全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李俊表示,鑑於當今市場經濟並不成熟,社會誠信缺失問題突出,低價中標的規則屢見不鮮,最佳方案是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條文,核心是確立質量第一、兼顧價格原則,涉及公共安全領域產品的招投標更應如此。

監督檢查要嚴格

西安地鐵3號線電纜質量事件發生後,引起了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高度關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辦公廳日前發出通知,將在6月底前開展一次電線電纜生產企業專項監督檢查,徹底排查陝西奧凱產品的質量問題,對已經獲得電線電纜產品生產許可證的電線電纜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嚴厲查處無證生產和違法生產行為。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要求,重點檢查企業關鍵原材料和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是否到位、質量保證體系和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生產過程中是否存在偷工減料等違法行為,企業的生產場所、必備生產設備、檢驗設備等是否符合生產許可證和強制認證規定要求。對生產條件達不到要求的企業,責令企業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撤銷其生產許可證和強制認證證書。對生產過程中偷工減料、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企業,堅決依法予以嚴處。對不再從事電線電纜產品生產的企業,要及時依法註銷其生產許可證和強制認證證書。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要求,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指定認證機構需在2017年7月15日前,將本次專項監督檢查的書面總結報送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