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通報西安地鐵“問題電纜”事件調查結果:有關單位和人員與奧凱公司內外勾結采購使用偽劣產品

法律 經濟 法制 時政 新京報 2017-07-16

新京報快訊(記者沙璐)今天(6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西安地鐵“問題電纜”事件調查處理情況及其教訓的通報公佈。通報稱,這是一起嚴重的企業製售偽劣產品違法案件,是有關單位和人員與奧凱公司內外勾結,在地鐵工程建設中採購和使用偽劣產品的違法案件,也是相關地方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疏於監管、履職不力,部分黨員領導幹部違反廉潔紀律、失職瀆職的違法違紀案件。

經調查核實,2014年8月至2016年底,陝西省西安市地鐵3號線工程採購使用陝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凱公司)生產的不合格線纜,用於照明、空調等電路,埋下安全隱患。

案件暴露了生產環節惡意製假售假、採購環節內外串通、使用環節把關形同虛設、行政監管履職不力等問題,導致“問題電纜”被大量採購使用,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嚴重損害了政府公信力。

通報指出,“問題電纜”能夠在工程項目中一路“綠燈”,一個極其重要的原因就是,陝西省、西安市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部署不紮實、不深入,加強全面質量監管工作壓力傳導不夠、督促落實不力,有關職能部門沒有切實履職盡責。此外,還存在質量安全意識不強、協同監管執法機制不健全、工程建設管理不完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抓得不實不細等問題。

對於此次案件,通報中稱,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陝西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有關政府部門及下屬單位問責追責共計122人,涉及廳級16人、處級58人、科級及以下48人,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93人、誡勉談話16人、批評教育9人、解除勞動關係等其他處理4人。對其中17人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其中,對西安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呂健,市委常委、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李婧,副市長聶仲秋,進行批評教育並責令作出深刻檢查。西安市科協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唐宏波(西安市地鐵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原黨委委員、副主任)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人大代表職務被罷免,涉嫌的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

西安市公安機關對奧凱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偉等8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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