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專家”代言假藥豈能查無此人

法律 藥品 蒙醫 社會 東南網 2017-06-28

近日,一位名叫劉洪濱的“老專家”被發現多次在各大電視臺的“健康醫藥”節目中,參與推廣的藥品、功效也是五花八門。有時是苗醫傳人,有時是蒙醫傳人,偶爾還會客串一下北大專家和醫院退休的老院長……由於劉洪濱出現在電視畫面中的身份完全不同,也被網友戲稱為“虛假醫藥廣告表演藝術家”。(6月22日 中國新聞網)

和明星代言所不同,這位老太太不僅身份多變,研究領域多樣,連名字都可以隨意變化,目前連她是不是姓劉都無法確定,各單位都表示查無此人。她賣的藥,都無法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系統中查詢,部分還被通報為違法廣告。現在電視臺已經不再播放這些廣告,但“江湖上”仍有她的傳說。

公眾並不能代替質檢部門判斷產品真假,代言人更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不能把廣告看成演戲。為了保障市場經濟秩序的正常運轉,現在部分“專家”代言商品廣告在信息化時代的今天已是熒屏上的常事,但有些“專家”為了一己私利不惜代言虛假廣告,以致誤導消費購買虛假產品。這樣給我國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帶來了嚴重的阻礙,並且破壞了市場經濟的正常秩序。

造成虛假廣告氾濫現象的主要原因,還是源於執法不力,監管不到位。相關部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對虛假廣告缺乏必要的和有效的監管,從而虛假廣告得以滋生和蔓延。因此,行政監管滯後必然給虛假廣告以可乘之機。相關部門應對現行的法律法規進行修改完善。完善廣告代理制度,審查機制和違法廣告責任追究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加強這方面的法律規範力度和專項整治力度。

從另一個方面來講,消費者盲目消費、缺乏正確的消費理念也是一個重要原因。一些消費者基於對“專家”公信力的信任,會把專家推薦的產品,作為自己的首選。有的消費者由於缺少鑑別力和對“專家”的盲目崇拜,不知不覺上當受騙,甚至誤了身家性命。因此,提高消費者的權利意識和維權意識,提高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也是一個亟待學習的課程。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