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陽法院:副院長首次以員額法官身份開庭辦案

法律 法制 社會 桂陽法院 2017-05-20

近日,桂陽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劉小武擔任審判長,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盜竊案,並當場宣判。此次開庭是劉小武作為入額法官首次開庭辦案。

庭審中,劉小武有條不紊地控制著庭審節奏,被告人對檢察機關起訴書所控訴的犯罪事實及宣讀出示的證據無異議的,沒有過多的提問和辯論,對被告人聽不懂的地方適當加以解釋,整個庭審活動井然有序。在查明瞭犯罪事實後,進行了當庭宣判,被告人彭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夥同他人祕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依法當庭判處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

院庭長開庭審案,是該院深入貫徹司法體制改革要求,落實院庭長辦案制度,推動“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審判機制有效運行的一項重要舉措。該院明確了院庭長年度辦案數量的最低數,入額院長、副院長、庭長優先辦理重大、疑難、複雜和新類型案件,帶動全院形成多辦案、快辦案、辦好案的良好氛圍,有力地促進審執工作規範化,進一步提升全院審執業務水平和審判質效。

“作為入額法官,院領導帶頭辦案,不僅是履行法官職責,也可以為全院法官起到示範作用。”庭審結束後,參加旁聽的助理審判員紛紛表示,此次庭審讓他們獲益匪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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