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警方嚴打經濟犯罪

法律 梁子湖 經濟 刑法 人民網 2017-05-15

人民網鄂州5月13日電 為牟私利掛失補卡套取公司存款、為籌經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高息借錢非法集資、未付款取走並變賣貨物。“霹靂2號”行動期間,鄂州警方通過縝密偵查,抓獲多名經濟犯罪嫌疑人。

4月17日,梁子湖分局接到山東某公司報警稱,轄區村民陳某和柯某詐騙了其公司40萬元。4月21日,梁子湖分局民警將陳某抓獲。經查發現,2016年12月,黃某和吳某預謀詐騙。後吳某聯繫上陳某和柯某,讓她們辦理空白銀行卡交給黃某,然後由黃某郵寄給山東某公司,山東某公司向他們的銀行卡充值。今年2月份,當對方向他們的銀行卡充值40萬元時,黃某指揮陳某和柯某,將銀行卡掛失並補卡,隨後將卡內40餘萬元取走並瓜分。4月22日至23日,梁子湖分局民警趕赴浙江省先後抓獲吳某及黃某。

李某、陳某夫妻二人於2013年在鄂州市開了一家超市,由於經營超市需要大量資金,而李、陳所備的資金不足以維持超市的正常經營和運轉,便向汪某等數十人借款,累計金額達2000餘萬元,其中以李某個人名義借款達500餘萬元。經鄂城分局經偵民警耐心工作,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於2017年4月27日到分局經偵大隊投案自首。目前,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妻已被依法逮捕。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王某於2013年成立一家商貿公司,從該公司成立起,王某並沒有進行正當的商貿、經營活動,而是以商貿公司為幌子,以公司經營需資金週轉為由,以高息為誘餌,騙取周某、畢某等15人人民幣529.42萬元。5月2日,鄂城分局經偵大隊民警經過縝密偵查,在大冶市將涉嫌集資詐騙的嫌疑人王某抓獲。經查,目前,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2014年11至12月,張慶(化名)到華容區某單位以公司名義簽訂加工合同,事後提取了第一批貨且貨款未付清,剩下已生產好的產品一直存放在加工單位車間兩年多時間,前後在貨款、原材料成本、儲存、加工費等方面給該單位帶來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60餘萬元。張慶因涉嫌合同詐騙犯罪被華容分局經偵大隊立案偵查。2017年5月5日,民警在武漢市將張慶抓獲。經審訊,張慶對夥同其兒子在公司無加工業務情況下承接訂單,並變賣加工單位貨物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張慶已被刑事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王廳 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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