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認識他?旌陽法院發出首份懸賞公告,重金懸賞!

法律 保險 法制 社會 陽光傳媒 陽光傳媒 2017-10-18

最近有個人在德陽出名了!為啥子出名呢?因為法院張榜懸賞公告要找這個人,而且這個公告還是我們旌陽區人民法院發佈的首個懸賞公告!

旌陽區人民法院執行懸賞公告(1號)

因被執行人劉忠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工傷賠償義務,躲避執行下落不明,亦無法查證其財產線索,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的規定,依職權特發佈懸賞公告如下:

誰認識他?旌陽法院發出首份懸賞公告,重金懸賞!

被執行人:劉忠國,男

公民身份號碼:510602196211136817

執行案號:(2017)川0603執恢154號

申請執行金額:360000元

未履行金額:215000元

本院嚴正督促被執行人主動到本院履行義務,如人民群眾發現其下落,使本院得以控制被執行人的,獎勵2000元;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並經查證屬實,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5%予以獎勵。本院對提供線索的單位和個人信息將依法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舉報電話:0838-2560155

舉報地點:旌陽區玉泉路229號執行庭208辦公室

德陽市旌陽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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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執行案件中,一些被執行人為逃避執行,將資產變現、隱匿或轉移,有的被執行人甚至故意躲避執行,造成被執行人難尋、財產難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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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賞執行

“懸賞執行”是發動社會力量查找被執行人及其財產線索的有效手段,即通過懸賞公告,廣泛發動社會力量查找被執行人財產線索,並對隱藏、轉移財產的被執行人產生強大的心理壓力,有助於遏制其逃債行為,促使其自動履行債務。

申請執行人申請懸賞執行的,給予舉報人的懸賞金比例為不低於舉報財產處理額的1%,但總金額不得超過20萬元,具體比例由申請執行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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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旌陽區人民法院創新引入第三方力量,與保險公司攜手推出“執行無憂”懸賞保險,充分運用保險經濟手段改進法院執行工作,降低執行成本,提高執行懸賞制度採用率,促進執行工作有效開展。

“執行無憂”懸賞保險

“執行無憂”懸賞保險是專門針對法院執行工作的一款商業保險。

誰認識他?旌陽法院發出首份懸賞公告,重金懸賞!

只要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發佈懸賞公告,經法院決定同意後,申請執行人可選擇投保“執行無憂”懸賞保險,繳納懸賞金額10%的保費即可。

誰認識他?旌陽法院發出首份懸賞公告,重金懸賞!

人民法院和保險公司聯手通過多種媒體平臺向社會發布懸賞公告,廣泛查找財產線索或被執行人下落。

誰認識他?旌陽法院發出首份懸賞公告,重金懸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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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險期間內,如舉報人能夠提供線索且經法院核實有效、執行到位後,即可按懸賞公告約定的金額獲得懸賞金,該筆懸賞金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由保險公司承擔。

懸賞保險機制的建立,既助力法院創新執行舉措,又能調動社會群眾舉報“老賴”的熱情,幫助執行申請人提高獲得線索的可能性,為法院解決“查人難”、“找物難”難題,為申請執行人解決高額的執行成本,提供了新的、有效路徑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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