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懸賞執行公告】執行標的127萬及其利息 執行到位可獲8%獎勵!'

東莞 廣東 法律 南寧 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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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懸賞執行公告】執行標的127萬及其利息 執行到位可獲8%獎勵!

失信被執行人:張建中,男,住南寧市青秀區廣園路32號1棟2單元304號,公民身份號碼:450103197605220015

案情介紹:我院受理申請執行人何玉英與被執行人樑富強、張建中、高志強借款合同糾紛執行一案,執行案號為(2019)粵1971執5098號,執行標的為2458464.58元。在執行過程中本院依法查封了張建中名下位於東莞市南城區宏圖大道21號萬科•金域華府4號樓1101房屋。因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付款義務,現依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公告查找被執行人樑富強、張建中、高志強名下財產信息

立案時間:2019年2月20日

執行案號:(2019)粵1971執5098號

執行法院: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一、樑富強應於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粵19民終4580號民事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內向何玉英歸還借款本金1352212.25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11月21日起,以1352212.25元為本金,按年利率24%計算至實際清償之日止);二、張建中、高志強對樑富強向何玉英所負的債務在借款本金1276441.71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11月21日起,以1276441.71為本金,按年利率24%計算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張建中、高志強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樑富強追償。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付款義務

聯繫舉報電話:周小龍、賴文根 0769-23198755、18038319962

懸賞金比例:除上述案情介紹中查封財產信息外,凡提供被執行人財產信息並由法院實際執行到位的,申請執行人承諾按收到執行款的百分之八比例獎勵舉報人

此信息獨家授權今日頭條發佈,如需轉載,請聯繫執行法院,自行轉載需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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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懸賞執行公告】執行標的127萬及其利息 執行到位可獲8%獎勵!

失信被執行人:張建中,男,住南寧市青秀區廣園路32號1棟2單元304號,公民身份號碼:450103197605220015

案情介紹:我院受理申請執行人何玉英與被執行人樑富強、張建中、高志強借款合同糾紛執行一案,執行案號為(2019)粵1971執5098號,執行標的為2458464.58元。在執行過程中本院依法查封了張建中名下位於東莞市南城區宏圖大道21號萬科•金域華府4號樓1101房屋。因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付款義務,現依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公告查找被執行人樑富強、張建中、高志強名下財產信息

立案時間:2019年2月20日

執行案號:(2019)粵1971執5098號

執行法院: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一、樑富強應於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粵19民終4580號民事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內向何玉英歸還借款本金1352212.25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11月21日起,以1352212.25元為本金,按年利率24%計算至實際清償之日止);二、張建中、高志強對樑富強向何玉英所負的債務在借款本金1276441.71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11月21日起,以1276441.71為本金,按年利率24%計算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張建中、高志強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樑富強追償。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付款義務

聯繫舉報電話:周小龍、賴文根 0769-23198755、18038319962

懸賞金比例:除上述案情介紹中查封財產信息外,凡提供被執行人財產信息並由法院實際執行到位的,申請執行人承諾按收到執行款的百分之八比例獎勵舉報人

此信息獨家授權今日頭條發佈,如需轉載,請聯繫執行法院,自行轉載需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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