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報復老闆殺其孕妻 男子依法被執行死刑

法律 法制 社會 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7-04-03

經最高人民法院死刑複核核准,3月31日上午,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犯故意殺人罪而致一屍兩命的四川籍男子許小彬,犯故意殺人罪而致一死一傷的凶手彭進江執行死刑。

為報復老闆殺其孕妻 男子依法被執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對許小彬的死刑判決

懷恨在心密謀報復,殺死懷孕老闆娘後埋屍

2014年7月,許小彬及劉某(另案處理)在民眾鎮一間花木場打工期間,與老闆許某因工資等問題產生矛盾而對其懷恨在心。同年9月2日,許小彬向唐某(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及劉某提議偷竊許某放在花木場的空調並報復許某。三人當晚竄至花木場伺機作案,並密謀等到許某離開後分工殺害其妻楊某(已懷孕六個月)。

次日上午,許小彬進入住處後用雙手掐住熟睡中的楊某頸部,唐某按壓楊某的雙腿阻止其反抗。期間,劉某聽到楊某叫聲後逃離現場。隨後,唐某與許小彬用數據線和鞋帶合力將楊某勒死,將楊某的屍體抬到屋外泥坑內連同作案工具及楊某的隨身物品一併掩埋。唐某從楊某手袋中劫得現金人民幣400元。經中山市公安局法醫鑑定,楊某符合被他人扼頸並用數據線和布帶勒頸致機械性窒息而死亡。後許小彬、唐某攜帶楊某的手袋等物逃跑時因形跡可疑,被路過群眾發現報警將二人抓獲。

2016年1月13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許小彬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許小彬上訴,省高級法院依法審理後於2016年6月8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經最高人民法院死刑複核,核准對其死刑判決,2017年3月31日,中山市中級法院依法對許小彬執行死刑。

攜刀嫖娼因嫖資產生矛盾,爭執不下捅死賣淫女

2014年12月7日晚8時許,彭進江與鄒某(女,歿年31歲)電話商定進行性交易,鄒某帶彭進江進入其與陳某(女,時年27歲)租住的港口鎮某小區。當晚彭進江與鄒某發生性關係期間,兩人因嫖資問題發生衝突,彭進江即持隨身攜帶的尖刀捅刺鄒某胸腹部等處多刀。陳某聞聲進入鄒某臥室並呼救,彭進江又持刀向陳捅刺,致陳某重傷後逃離現場。鄒某經現場搶救無效死亡,陳某被送到醫院救治(其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次日中午12時許,彭進江在其工作地點被公安人員抓獲歸案。

2015年11月19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彭進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彭進江上訴,省高級法院依法審理後於2016年9月22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經最高人民法院死刑複核,核准對其死刑判決,2017年3月31日,中山市中級法院依法對彭進江執行死刑。

通訊員:劉粵湘 馬驍 蘇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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