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歲老太醫院“霸床”三年半欠費30萬,醫院無可奈何?法院出面了

法律 康復治療 經濟 大眾汽車 法制 河南都市報道 2018-12-07

前段時間,火車,飛機上出現的霸座,

刷新了民眾三觀的下限,

這種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受到了全民申討。

而近日,在徐彙區中心醫院則出現了一名醫霸,

霸佔醫療床位長達3年半之久,

明明早已符合出院標準,

卻以存在糾紛為由始終不願離院......

72歲老太醫院“霸床”三年半欠費30萬,醫院無可奈何?法院出面了


72歲老太醫院“霸床”三年半欠費30萬,醫院無可奈何?法院出面了

2015年6月6日,時年69歲的老人李秀娣(化名)進入徐彙區中心醫院康復科治療,10天后,生命體重平穩,被通知出院。然而,在此後的1200多天裡,李秀娣都長住於此,再未離開。

為了能夠勸離李秀娣,徐彙區中心醫院向法院提起訴訟。今年年初,徐彙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要求李秀娣搬離康復病房。然而,在判決生效後快1年的時間裡,李秀娣始終未離開。

12月5日,在經過多個月的籌備後,徐彙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對本案進行了強制執行。然而,李秀娣本人意識不清晰,丈夫老周也是白髮老人,女兒推拒不願到場,老兩口的經濟條件十分有限。想要順利地請離李秀娣,遠比大眾想象的要難。

72歲老太醫院“霸床”三年半欠費30萬,醫院無可奈何?法院出面了


▲護工在幫助李秀娣整理行李

康復科裡的“釘子戶”


李秀娣,女,72歲,體型微胖,白髮蒼蒼。她躺在康復病房靠窗的一張病床上,眼睛時而半睜時而緊閉。在徐彙區中心醫院的康復病房裡,她的資歷甚至比許多護士還要老。差不多3年半的時間裡,李秀娣的每一天都在這張床位上度過,意識昏昏沉沉。

只有見到丈夫老周的時候,李秀娣會給出些反應,她會睜開眼睛,偶爾還會應老週一聲。但是她並不真正明白到底發生了什麼。比如,她並不明白,今天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圍著她,往常都是傍晚現身的老伴,為什麼會一早過來,拉著她的手,不斷說“阿拉回家了”。

“她在這裡很久了。”同一個病房的病友家屬悄悄說。

李秀娣的床位,堪稱這間多人病房的特等座。床位靠窗,擁有充足的採光和通風。窗子和牆壁自成一角,只要將簾布拉一拉,就能形成不錯的私人空間。而就在同一個房間裡,有的病人不得不住在以“加”字號病床上,不僅沒有窗戶,床的旁邊就是過道,完全談不上什麼隱蔽性。

“從她進來後就住在這裡,我們一直沒有動過。”康復科副主任張穎說。

如果我們給老人停藥或者換地方,這家人會來吵的。這家人蠻寶貝老人的,一直為老人請90元一天的護工,這個錢從來沒拖過。”


與從未拖欠過的護工工資相對的,是李秀娣幾乎未繳納過的住院費。根據法院的判決書。至2015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6日,李秀娣長期住院共產生費用211843.91元,而她支付的部分,僅有5000元。

不斷被消耗的醫療資源


“這只是至2017年6月16日的費用,實際上這個費用現在依然在不斷增加。”張穎說。

李秀娣患有包括高血壓、冠心病等多種基礎疾病。儘管在起訴後,徐彙區中心醫院就暫停了李秀娣的康復治療,但是,這些基礎疾病,醫生仍需要認真應對。

她沒有出院,就還是我們的患者,我們要確保她的健康。”張穎說。前不久,李秀娣又感染了炎症,醫院再次對她進行了治療。“用的都是很貴的消炎藥。”張穎說,而這些治療費用,一直由醫院在墊付。

錢只是一方面,對醫院而言,更珍貴的是那張李秀娣一直佔用的病床。作為一所口碑不錯的二級甲等醫院,康復科的病床始終緊缺。正常情況下,一張病床月均服務1到2人次。這意味著,3年半里,李秀娣的存在,至少讓40至80個病人無法入住康復科病房。

李秀娣的條件,是符合出院標準的。在2015年6月16日,我們就已通知其出院,但一直以來,家屬始終迴避這件事。


張穎說。

這也是醫院提起訴訟的原因。在徐彙區中心醫院提起的訴訟請求中,醫院強調:“被告目前生命體徵平穩,完全可以出院,定期門診隨訪即可,被告長期佔用原告病房床位,造成醫療資源無法合理配置,故提起訴訟。”

72歲老太醫院“霸床”三年半欠費30萬,醫院無可奈何?法院出面了


▲執行當日,老周給女兒打電話,希望女兒能來

艱難的回家路


“不知道怎麼就3年多了,沒人通知我們出院。”12月5日,面對執行法官,年歲已高的老周顯得有些底氣不足。但他依然不願帶李秀娣回家。

“怎麼沒人通知呢?法院的執行告示都貼了3個多月了。”法官說。

“那你讓我怎麼辦呢?”聽到法官這麼說,老周沒話可說,小聲嘟囔了起來。老周的年紀和李秀娣差不多,多年前的一場疾病,讓他的行動也變得不太利索。面對這個白髮蒼蒼的老人可憐巴巴的低語,大多數人都會陷入無奈。

我去過他家裡兩次。是老式里弄,房間只有10個平方米左右。沒有廚衛,樓梯非常窄。”


本案的執行法官張浩說。

更令人揪心的是,兩個老人的收入不高,李秀娣本人的工資更是隻有2000多元。長期佔有床位的行為一定要制止,但李秀娣未來的生活,也不能全然不考量。

我們在強制執行前,已經和這家人溝通過多次了。我們也和街道、醫院三方會談過,希望能夠給李秀娣做一個合理的安排。”


法官張浩說。

然而,事情依然走到強制執行這一步。

在執行當天,法院曾一度寄希望於李秀娣的女兒能夠到現場,代老周出面商量母親未來的安排。但是,電話打了很多次,李秀娣的女兒還是以工作無法請假為由,拒絕了父親老周、以及法官的請求。

無奈之下,護工承擔了為李秀娣收拾行李的工作,徐彙區中心醫院的醫生,則承擔了一路上李秀娣的護理工作。既要保證李秀娣貿然換環境的李秀娣別冷著、凍著,還要兼顧老周的精神狀態。老人家年紀大了,一著急血壓容易高。

“在接下來的幾個星期裡,我們會派護工上門,幫他們過度。”張穎說。12月5日,執行當日,街道、法院、和醫院三方再次聚到了一起,法官、街道幹部和醫生為李秀娣的未來,想了很多的方案,比如兩位老人一起去養老院,再比如利用長護險。但是,這一切,終究都需要家屬有行動起來的意願。

“我們也擔心,如果過度介入,發生在徐彙區中心醫院的一幕,會在養老院等地方再現。”會議現場,一位工作人員悄悄說道。

72歲老太醫院“霸床”三年半欠費30萬,醫院無可奈何?法院出面了


▲李秀娣到家後,醫院護工在幫忙安頓李秀娣起居

法理解析:存在醫療糾紛就可以長期佔床嗎?


佔床緣由:辯稱因治療存缺陷致左腿骨折

從李秀娣一方的角度而言,他們對自己長期拒絕出院的行為,也有著自己的解釋。李秀娣的律師認為,徐彙區中心醫院在為李秀娣的治療過程中,存在缺陷,直接導致了李秀娣左腿骨折。

在判決書中,李秀娣一方辯稱,

被告入住原告處進行康復訓練,在康復過程中,由於原告的牽拉措施,導致被告股骨頸移位嚴重、股骨錯位嚴重。直到2015年5月21日在天平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才發現該情況。被告要求原告治療好被告骨折,並送被告至華山醫院進行電生理檢查,確認是否存在神經損傷。被告認為原告對被告的骨折未予處理,對被告是否存在坐骨神經損傷未明確,故被告不同意出院。


醫院心聲:希望患者依法主張自身權益

對於李秀娣一方的說法,張穎告訴記者,他們認為,李秀娣的腿骨更有可能是腦梗死摔倒後摔傷的。醫院可能存在漏診,但醫院並非拒絕採取治療措施。而是因為李秀娣是一名腦梗死患者,她存在左側肢體運動感覺功能障礙。在他們看來,在這種情況下,骨折治療已失去應有的意義,也很難起到效果。

“如果患者認為我們的治療存在缺陷,我們非常希望患者能夠走正常的法律程序,依法主張自己的權益,只要法院判定我院存在醫療過失,我們願意履行生效判決。但因醫療糾紛長期佔有醫療資源,這樣的行為是十分不可取的。”徐彙區中心醫院法律顧問徐勇說。

法官說法:被告認為原告存在過錯,可另行主張權利

徐彙區人民法院認為,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雙方當事人均應按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

李秀娣入住徐彙區中心醫院進行治療,雙方之間形成醫療服務合同關係,現徐彙區中心醫院已經履行了其提供醫療服務的合同義務,目前李秀娣病情已穩定,僅需要維持基礎狀況用藥,並不需要住院治療,李秀娣應履行辦理出院手續,繳納醫療費用,遷出醫院的義務。

現李秀娣佔據徐彙區中心醫院的床位,拒不出院,已影響到醫院床位的正常運轉,對醫療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響,故徐彙區中心醫院要求李秀娣出院及支付醫療費理由妥當,法院予以支持。

徐彙區人民法院強調:如被告認為原告的醫療行為存在過錯,造成被告人身損害的,可另行主張權利,但不能以此作為拒不出院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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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聞晨報

編輯: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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