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搜查“老賴”住所,隱匿財產無所遁形

法律 法制 社會 法制日報河南記者站 法制日報河南記者站 2017-11-05

2017年10月27日上午9點,鹿邑法院副院長李玉華帶領十餘名執行幹警奔赴太康,持搜查令對一“老賴”的住所進行了搜查。

在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雙方當事人自願在鄭州市綠城公證處簽訂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書》,但100萬借款到期後,債務人未償還債務,債權人郝某向鄭州市綠城公證處申請了《執行證書》,以此向太康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被執行人拒不履行太康法院作出的執行裁定確定的義務。

2017年,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該案由鹿邑縣人民法院執行,鹿邑法院受理立案後立即進入執行程序,向被執行人程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限制高消費令等相關法律文書,但程某拒不申報財產抗拒執行,法院執行人員多次對程某進行說服教育,爭取其能主動履行,但程某仍拒不配合,鹿邑法院兩次對其採取司法拘留措施,但收效甚微。為了維護法律權威,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法院決定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發出搜查令,對程某住所進行搜查。

2017年10月27日上午9點,鹿邑法院副院長李玉華安排部署執行方案,並強調了準備工作和執法規範,然後一行十餘名執行幹警奔赴太康程某家。在宣讀了搜查令後,依法對程某的住所進行了搜查,同時邀請太康法院來到現場協同執行,並邀請太康電視臺見證,搜查過程進行了全程攝像,對搜查到的多張銀行卡、多張進出貨明細票據、一本房產證、兩臺筆記本電腦等,法院當場製作了扣押清單。隨後,執行幹警將對扣押清單中的銀行卡、票據、房產證和電腦中的資料等逐一進行查詢落實,彙總信息,認真研判。當日下午,鹿邑法院以程某涉嫌拒執犯罪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察,經鹿邑檢察院批准,鹿邑公安局對其實施了逮捕措施。(牛豔軍 王俊友 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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