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肇事後逃逸 妻子講誠信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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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剛剛從新疆回來的被執行人江某的妻子匆匆來到睢陽區人民法院,替丈夫將4.8萬元賠償款交到執行人員手裡,並懇請執行人員將一封道歉信轉交給申請執行人申某。

2018年6月18日,江某駕駛小轎車在睢陽區雪苑路與華夏路交叉口與申某駕駛的小轎車發生碰撞,造成雙方車輛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江某駕車逃逸,經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事故處理大隊認定,江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後來,申某對車輛進行了維修,共支出維修費4.8萬元。在法院沒有調解成功的情況下,今年7月初,申某將江某告上法庭,法庭支持了申某的訴求。但判決生效後,江某仍以沒錢為由拒不履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向江某送達了各類強制執行法律手續,財產申報顯示,江某有車有房,但就是其名下無存款,執行人員遂將其價值60餘萬元的肇事車輛扣押。執行人員質問江某:“你住著100多萬元的房子,開著60多萬元的車,你好意思說你沒錢?”江某低頭不語,良久才擠出一句:“等俺媳婦回來再說吧!”

此時,執行法官才瞭解到,江某獨自一人在家陪女兒上學,妻子在新疆與人合夥包地,平時很少回來。家庭財政大權全在妻子手裡,妻子每月給的錢僅夠家庭水電氣費、女兒生活學習費、車輛加油費及少許零花錢,肇事車輛還是為接送女兒上學剛買的,連保險都沒有。

為儘快兌現當事人權益,7月20日,執行法官將江某交通肇事的情況向其妻子作了電話說明,其妻子在譴責丈夫的同時,明確表示,月底將隨一批農產品回商丘,回去後立即將賠償款送到法院。

這才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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