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泰安市政協原副主席譚業剛被雙開

法律 泰山 政治 時政 新京報 2018-12-11

新京報快訊 據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山東省紀委監委對泰安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譚業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譚業剛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務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在購買住房中侵犯集體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汙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譚業剛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並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山東省監委委員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譚業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譚業剛簡歷

譚業剛,男,漢族,1962年1月生,山東萊蕪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81年7月參加工作,1987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泰安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長,泰山區委副書記,泰安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書記、局長,2004年12月任泰山景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2009年12月任泰山風景名勝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2011年4月任泰山風景名勝區黨工委書記,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任泰安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

編輯 馬浩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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