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合夥鬧糾紛 法院上門幫調解

法律 投資 電子商務 法制 通山縣人民法院 2017-05-17

本是投資微商生意好夥伴,奈何中途退夥一言不合鬧上法院。近日,通山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成功上門調解一起合夥協議糾紛案件。原告申請撤訴,被告當庭履行所欠案款,雙方當事人也握手言和。

2016年4月份,原告徐某決定退出與被告管某等兩人合夥投資的微商生意。此前徐某投資了16800元,管某同意徐某退夥,並將投資金額裡的1800元用來抵押產品,同時向徐某出具了一張1萬5的借條。此後管某分三次向徐某償還1萬1後,剩餘4千至今未償還,經徐某多次催討無果,遂將管某告上了法庭。

通山法院受理後,在通知被告黃某應訴時,得知管某大病初癒,不便到法院應訴,辦案法官為方便當事人訴訟,遂決定將法庭設在當事人家中客廳進行。承辦法官通過拉家常、列法條、講案例等方式做原、被告雙方的工作,語重心長地與雙方進行面對面的交流,最終原告自願放棄被告借款期間的一半利息,被告將案款當場履行完畢。

通山法院充分發揮訴前調解靈活高效的優勢,便利當事人提供訴訟便利,降低訴訟成本,有利促進案結事了人和,收到良好的社會效果。(通山法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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