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車“商標所有人起訴“ofo小黃車

法律 法制 社會 商業洞察圈 2017-08-02

由於認為“ofo小黃車”侵犯了“小黃車”的註冊商標,“小黃車”的商標所有人數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一紙狀書將“ofo小黃車”的商標所有人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了法院。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小黃車“商標所有人起訴“ofo小黃車

據瞭解,數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早就“小黃車”文字商標在第9類和第38類上進行了商標註冊,並且依法對上述註冊商標享有註冊商標專用權,且這些商標均處於有效期內。所以說,未經原告的許可,被告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就擅自使用與原告享有專用權的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這侵犯了原告的註冊商標專用權。

並且,在海淀法院的案件快報可以看到更為具體的說明。被告不僅對“ofo小黃車”進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意義上的使用,而且使用的“ofo小黃車”商標與原告享有專用權的註冊商標“小黃車”構成近似。此外,被告使用的商標之商品與服務類別與原告核准註冊的商品與服務類別構成相同,同時被告使用“ofo小黃車”商標的行為也容易導致混淆。

因此,為維護企業自身權益,原告即數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將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庭,請求法院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權、停止使用“小黃車”商標,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和支付原告為該案所花相關費用,並消除其侵犯原告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的影響。

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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