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寶安第一大要案的偵破

法律 空調 攝影 刑法 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 2017-03-29

2017年寶安第一大要案的偵破

2017第一大要案的偵破

作者:蔡德里,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刑事科學技術民警

故事發生在2017年2月22日,旭生大廈首層眾味緣餐廳發生盜竊案,保險櫃被撬盜,那天恰好是我和小胖墩波仔出勘現場。

跟著派出所民警來到被盜辦公室,該場所由上下兩層商鋪構成,被盜辦公室位於二樓就餐區的東南角,房間北面為沙發和茶几;南門為辦公檯,辦公檯上放置電腦及監控設備;房間中間地上平躺著被撬開的保險櫃。

大致看了下現場環境,我們跟事主瞭解相關情況後,正準備勘查現場。突然看見以前派出所的兄弟宏偉過來前期偵查案件,我們沒有過多的寒暄,只是相互瞭解下案件情況,我便繼續勘查現場,宏偉也便去查看現場監控。

經過前期勘查,我們在保險櫃的周邊發現了一些痕跡,經過研判犯罪嫌疑人極有可能是帶著手套進行作案,如果真是這樣,那這就為後面的偵查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難度了。我帶著一絲絲隱憂繼續勘查。

看看現場四周,我們發現辦公室天花板西北角的一個監控探頭,找餐廳的人詢問,才知道小偷把監控關掉了。我想,即使小偷把監控電源關掉了,錄像也可以記錄下關閉前的影像,對現場勘查也是很有幫助的。我馬上聯繫宏偉,跟他反應了這個情況。派出所很快就調出了當時的視頻錄像。

但有個情況還是著實令我驚訝了,通過視頻顯示只有一名嫌疑人進入現場,這與一般的盜竊保險櫃案件存在很大的差異。因為盜竊保險櫃涉及搬、抬、撬,保險櫃又比較厚重,正常情況下憑一個人的力量不可能完成的,而且撬動保險櫃動靜比較大,容易引起察覺,又需要有人防風才能順利作案,這些存疑讓我陷入思考。

不妨大膽假設一下,可能視頻中斷後還有其他嫌疑人進入現場參與盜竊。Anything is possible,作為現勘技術員要全方位思考,儘量還原作案細節。如果只有嫌疑人一人作案,那麼這麼大的“工作量”一定會在現場留下些什麼痕跡,等待我去發現。根據保險櫃上的撬痕的位置,我和波仔在保險櫃上不同位置分別提取了三份擦拭物(雖然嫌疑人極有可能帶有手套,但是縱然是帶著手套,被接觸物表面仍有極大可能留下其他殘留物質,可供檢驗),如果提取的擦拭物檢驗出相關的痕跡物證,那“破案”就指日可待。

經過1個小時中心現場勘查,我們向外延伸勘查,監控錄像顯示小偷通過攀爬從二樓就餐區的窗戶進入室內。仔細觀察出入口後,發現窗外空調外機上有踩踏造成的減層痕跡,看窗內平臺表面還有一個印跡,含痕跡物量很大,看到這個印跡我彷彿看到了“破案”的曙光。趕緊讓波仔湊近看,波仔一看馬上咧嘴一笑,看到他賤萌的表情,我知道希望來了。換上新的醫用膠質手套,我們慢慢地輕輕地用棉籤在印跡上擦拭,這一系列動作仔細虔誠的就像個教徒在禮拜。因為我們生怕擦拭時太大力導致檢材被破壞,又擔心擦拭太輕提取出無效檢材;因為手套印旁邊還有些灰塵等雜質,擦拭的時候又要儘量避免擦拭範圍過大。這時候波仔問:“這裡提取幾份檢材?”,我想了想:“提三份吧。”。

窗臺這裡的出入口又勘查了半個小時,我看看手錶已經是中午12點,我感覺肚子傳來一陣陣飢餓的信號,我嚥了咽口水,想著是不是還要繼續往外圍再勘查,思緒鬥爭了許久,想著這次可能是我從事刑事技術民警來第一次比中撬盜保險櫃的案件,如果現在驅車回單位吃飯,有可能會錯過案件的一些細節,想了再想就這麼走了,真有點不甘心。

“波仔,我到樓下攀爬位置看看”。對應著出入口的一樓室外是餐廳的後門外,樓下有一個不鏽鋼置物架,通過勘查燈的查看,在置物架的右側下面第二層表面發現了半個殘缺的加層足跡痕跡,通過這個足跡判斷出小偷從這裡開始攀爬,也印證了二樓的窗戶就是小偷實施盜竊的出入口。本來還想往外再延伸,想想只能通過視頻來追了,我便拿起手機給宏偉打電話:“宏偉,麻煩你這邊視頻研判再往外追嫌疑人,有什麼情況通知一下啊,謝謝。”

案件現場到這裡已經勘查完畢,但是。但是,這個故事還沒完……

當天晚上20時許,電話鈴響了,是宏偉打來的。“裡哥,我們視頻往外追,追到XX樓盤對面,發現小偷在這裡遺棄了一件上衣外套。”“好的,宏偉,你讓現場兄弟保護好,我馬上趕來。”10分鐘後趕到第二現場。我一看就一個破爛木臺,上面放著一件打溼的衣服,OH Shit!我感覺心都涼了,昨天晚上下了整整一晚上的雨,衣服上最有價值的痕跡有可能就被毀滅了。我在現場拍照固定後,第一時間將衣服帶會技術分室晾乾,以便第二天第一時間將現場提取物證送到中隊實驗室處理。事後證明,我們對該物證的一系列保護性處理以及搶救性送檢,對重大案件的偵察是具有重要意義的。

第三天早上,我們都在技術分室開會,主任手機收到微信,只聽主任一聲大喊:“比中了,衣服比中了嫌疑人。”辦公室內的同志一起圍上去。原來是第二現場那件衣服成功比中了嫌疑人,辦公室的同事都顯得很開心,交頭接耳地議論著,接著主任又來一句話:“但是……但是,光憑著路邊一件衣服也說明不了什麼。”忽然,辦公室都安靜了,我問:“主任,我在現場提的其他檢材呢?”“其他檢材還要等多一會才出結果。”

等待的時間很短但是感覺很漫長,1小時後主任告訴我:“你在窗臺上提的三份擦拭物,其中一份比中了嫌疑人,該嫌疑人同之前第二現場衣服比中的嫌疑人身份一致。

物證的處理結果充分鎖定了案件嫌疑人,至此,你肯定還有一個疑問,就是在窗臺上的印跡為什麼要提取三份?畢竟檢測一份檢材消耗的耗材費用將近三百元人民幣。那是因為接觸性DNA的有效檢出率在20%左右,我感覺窗臺上手套印屬於嫌疑人的可能性很大,所以我就大膽地在該處提取三份檢材,同時提取三份檢材必定能提高比中的機率,可以這麼算吧?現在,比中的嫌疑人也查出有盜竊前科,想必也八九不離十,剩下的就交給偵察的兄弟。

可能在別人看來,這就是一個盜竊案件,但每一個案件對我們來說都是第一大要案,因為裡面有著太多技術民警和偵查民警的執著、思索與對專業不斷精益求精的汗水。

這就是我,一個普通的技術民警,平常卻不平凡的工作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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