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被潑酸毀容夫離家不回 法院窮追讓丈夫掏出89萬

法律 婚姻 法制 社會 人民網 2017-05-21

來源:三峽晚報

本報記者高伊洛通訊員石志宏盧小娟武小芳

丈夫拋下妻兒,離家多年,杳無音訊。妻子獨自帶著女兒,生活舉步維艱。無奈之下,妻子杜某將丈夫李某告上法庭。法院判決:李某每月向妻子和女兒分別支付1000元的扶養及撫養費。但面對不知所終的被告,一紙判決卻遲遲無法兌現。

經多方查找,當陽法院執行局終於在今年春節有所收穫:李某的同居女友在春節期間有乘機記錄。隨後,執行局法官三赴雲南,找到李某將其控制。最終,李某一次性支付妻子杜某扶養及撫養費89萬元。

妻子被潑硫酸丈夫離家不返

杜某和丈夫李某,也曾有過一段幸福的過去。

2005年,兩人在當陽登記結婚。第二年,他們生下一個可愛的女兒。為了給這個小家庭開創更好的未來,2007年,夫妻倆決定到雲南做生意。

初到雲南,因為人生地不熟,加之生活辛苦,兩人的感情逐漸發生了變化。在家裡,他們經常會因為瑣事吵鬧。生意上遇到不順,兩人也常常發生爭執。

而一起不幸事件的發生,則更是為這個家庭帶來了巨大打擊:在雲南期間,因為生意上糾紛,杜某被人潑硫酸,導致面部受傷嚴重。傷愈出院後,杜某臉上依然留下了難以磨滅的印記。2010年,夫妻倆回到了家鄉當陽。

2011年春節剛過,李某再次外出打工。而令杜某沒想到的是,李某這一出去,竟然再無音訊。獨自帶著女兒,杜某母女倆的生活可謂舉步維艱。近年來,她幾乎全靠低保和親戚救濟勉強維持基本生活。

無奈之下,杜某將丈夫告上法院,請求法院判定李某支付相關扶養撫養費用。

拒不執行判決法院苦尋線索

訴訟過程中,李某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2012年10月,當陽市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判決:判決李某自2011年3月起每月向杜某支付扶養費及醫療費1000元,向女兒支付撫養費1000元至其獨自生活為止。

此判決生效後,李某一直沒有執行判決。2013年,杜某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隨後,執行人員到當陽市公安局查詢到李某的臨時居住證等信息。據此,執行人員趕赴雲南,輾轉找到李某的哥哥,經過多次做思想工作,為杜某索回2013年度的撫養費和扶養費。

此後,李某更為警惕,躲得不見蹤影。2014年,杜某再次找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此時,當陽法院執行局經過多方調查,也沒有查到李某的下落。而且,李某名下也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在調查期間,杜某向法院反映,李某在雲南與一名劉姓女子同居,但詳細情況不清。

根據這一線索,當陽法院執行局人員再次通過公安機關情報中心軌跡查詢:今年春節期間,該劉姓女子有乘機記錄。經過比對,相關人員辨認,該女子就是李某的同居女友。

法院很快查詢到劉姓女子的身份信息,隨後,再次奔赴雲南該女子的老家,尋找李某。

實施拘留支付89萬賠償款

此次赴滇,事情有了突破性的進展。

在該女子的老家,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聯合警方找到了李某,並對李某實施拘留。“被拘留後,李某的態度有了明顯轉變。他知道,他有可能因為拒不執行法律判決和重婚罪獲刑。”當陽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石華衛介紹,在拘留所,經過多番工作,李某表示願意和杜某協商解決家庭問題。最終,李某一次性支付杜某89萬元扶養及撫養費,兩人協議離婚。“與公安信息平臺進行有效對接,是我們解決執行難問題的一個有效手段。”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指揮中心主任李慧介紹,多年來,執行難一直都是困擾法院工作的一項痼疾。近年來,我市兩級法院依託現代信息技術,創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機制,定位跟蹤“老賴”,全力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打通了公平正義的“最後一公里”。

據悉,宜昌目前已將全市地方銀行納入全國網絡財產查詢範圍,2016年全面建成全市檢察、公安、國土、房管、工商等部門參與的執行工作聯動機制和網上查控財產、聯合懲戒失信協作機制,全面完成查控系統的網絡對接。一旦成為失信被執行人被髮布信息,他將受到一系列信用懲戒,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依法限制出境;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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