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易收告訴您熟人借款怎麼要債?有了糾紛怎麼解決

法律 家牛 心理 債易收 債易收 2017-09-25

熟人之間最難討債了,說把又怕傷了感情不說把自己確實又需要錢了,那麼該如何向熟人討債呢?

債易收告訴您熟人借款怎麼要債?有了糾紛怎麼解決

  一、以"婚娶葬祭"等方式,催人還錢

  如果有人借你的錢遲遲不能歸還,而你或許對借出去的錢不放心或的確急需,這種情況下,我們不妨以“婚娶葬祭”急需高額資金為由,向對方要回借款。我們不妨說“我買大件東西急需一大筆錢,你是不是可以先還一部分錢給我?”“我孩子開學了,馬上需要交學費,上次你借我的錢可否還我一些呢?”“我急需一筆錢……,你可不可以先還我呢?”這樣來索要錢財,對方很有可能立刻還清你的錢亦或是還很大一部分,而且也不會傷害彼此的和氣,以後還會有打交道的餘地。

  二、委婉地表示

  索錢時可以委婉地表示,如果大家正在議論目前一些時尚的消費,你可以說:“這些東西都非常好,可惜我沒有錢,有錢就好了。”這時借貸的人如果在場,他就會非常明白你的意思。如果他有錢,他就會很快地還給你。

  三、小數額的錢,順便時可提及

  與借錢的人一起上街購物時,你對好多東西都表示感興趣,但無可奈何地表示沒錢;又有一天你與他一塊去吃飯,你順便說:“對了,我借你的錢,付這頓飯好嗎?”那麼對方就再也不好意思不還錢了。

  四、用玩笑的口吻向對方要錢

  比如你可以說:“不錯吧,聽說你發了不小的財,我還盼望你多還我些呢?”那麼他就不好意思不還你了。

委婉的方法如果解決不了,那就需要專業的思路

一、個人借款糾紛怎麼處理一般情況下,人不清償債務,人只能向法院起訴,以合法的方式來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通常情況下債權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強制權的,包括扣押財產的行為。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債主可以扣押債務人的財產。下列兩種情況下是允許債權人扣押財產的:

1、按合同約定一方佔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佔有人有權扣押該債務人的財產。

2、 當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財產物為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便可扣押抵押物,並可以抵押物的價值優先實現自己的債權。例如甲以 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還,債權人便可以扣押該耕牛以敦促甲還債,也可以依法變賣該牛使自己的權利實現,也可使耕牛折扣歸己,餘款可退還。這就是民法 上的抵押權。

二、個人借款糾紛有哪些個人借款糾紛以下幾點:

1、約定的利息過高高額的利息是引誘出借人借款的主要原因。法律規定個人借款利息不得超出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但現實中借款人為了借到錢約定的利息往往超出法律規定,同時還存在利滾利的現象。而出借人,只考慮以遠遠高於同期銀行存款的利息的方式來收取高額的利潤,沒有考慮借款人的償還能力,導致本金及利息都得不到受償,最終不得不起訴到法院。

2、沒有擔保還款沒有保證出借人出於朋友、親戚關係,或礙於面子等不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財產或找保證人,這就使得相應的借款沒有了保證,還款沒有了約束力,借款人不按時、足額歸還借款就在所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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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借據、收據不規範借貸雙方提交的借據、收據往往寫的不規範,導致文義含糊、不確切,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例如:

(1)借貸雙方名字書寫不規範按照規定,本人姓名應以身份證、戶口簿上登記的名字為準,但在生活中,許多人常常在借據上或收據上書寫別名,或以同音的別字來替代。當發生糾紛訴至法庭時,借款人以借據上的簽名與本人身份證上不一致而不承認借款的事實,出借人以收據上的簽名不是還款人而反對已經還款或部分還款。

(2)利息約定不明確除了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同期銀行利率的四倍,超出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以外,雙方在結算時把結算之前的利息記入本金,再次計算利息,出現利滾利的現象也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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