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忽悠我辭職有補償金,這樣的錢我寧願不拿

法律 職場 職場學錢班 2018-12-17

離職補償金是指,勞動法規定對於職工離職時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每滿一年企業需要支付1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來計算。對於職場人士,大多數人應該都知道這個補償金,白白拿的錢誰不拿呢?但是十個人中有九個都拿不到,這是為什麼呢?今天小編就來給大家嘮嘮這個事兒。

別再忽悠我辭職有補償金,這樣的錢我寧願不拿

【1】被公司套路了

首先我們必須要明白,勞動法規定的離職補償金只有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領到,並不是說人人離職都可以領到這個補償金。假如公司違約,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經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等情況下才可以領到這筆費用!正是因為有著種種條件的限制,因此有些公司就在鑽法律的空子,用盡一切手段讓員工自己自行解除勞動合同,這樣的話公司就不用再出這一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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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為了這幾個錢經不起折騰

離職補償金的申領是要有一定的程序的!大多數人覺得為了這幾個錢再去來回的折騰,既浪費自己的時間,也耽誤自己將來找工作。如果有這空的話早就找到好工作了,在這兒浪費時間也折騰不出什麼結果,還不如早早的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找新工作上,那樣回報會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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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強勢,員工膽小怕事

每個公司都有人力資源部,而人力資源部最大的職責就是歸公司降低成本,節約費用,把存在的各種風險都合理的規避掉。就算員工想要公司給這筆賠償金,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作為公司的人事部門,他們也不是吃素的,為了以身作則做好自己的工作,會用盡各種手段來讓員工放棄這樣的想法。而作為企業的員工,大多數人膽小怕事,被企業的人事一忽悠,兩忽悠也不再敢提這個事情,最終所有的事情也都是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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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還不錯,談錢傷感情

有些員工出於對公司的感情,不願意去要這個賠償金,既然在公司待過一段時間,那無論是對於公司的人事或者自己的上司還是存在感情的,如果因為這一點錢兒就跟他們撕破臉皮,那得不償失。將來自己離職了,可能就沒辦法再跟公司的同事有所聯繫!為了這一點錢,跟前同事鬧彆扭,自己面子上也掛不住。

如果你在企業待的時間還是比較長的,那離職補償金確實是一筆不小的數目,這筆錢如果能輕輕鬆鬆的到自己的口袋裡,可能很多人都會去要,沒有誰跟錢是過不去的,但是現實的生活中,想要拿到這筆費用卻要煞費苦心,費盡周折!雖然剛開始還有些人有這方面的意願,但是拖的時間久了,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估計也就沒有人再有這方面的心思了,企業其實也摸到了員工的心理!

各位讀者朋友們,你們有誰申領到離職賠償金了嗎?如果有的話,大家可以來分享一下自己的經驗呢,也可以讓其他夥伴們學習一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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