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狡兔三窟”仨住所躲避執行 駕車逃跑途中終被抓

法律 政法 社會 豫法陽光 2017-05-07

老賴“狡兔三窟”仨住所躲避執行 駕車逃跑途中終被抓

輝縣市法院在就一起典當糾紛案件送達執行手續時,被執行人朱某通過種種手段逃避,一直不肯露面,也不接收送達手續導致執行程序一度無法進行。在執行幹警李如吉一行突襲其家中依法強制傳喚時,朱某駕車倉惶出逃,執行人員不得不出動警車,經過半小時的圍追最終將其抓獲。

輝縣市一女子朱某2011年在某典當行通過抵押其一處房產取得當金50萬元。當金到期後,朱某拒不履行還款義務,遂被訴至法院。2015年12月29日,輝縣市法院判決朱某支付某典當行當金、利息、違約金、案件受理費等共計55萬餘元。該案於2016年10月28日立案執行。

2017年3月13日,輝縣市法院下達執行裁定書,對被執行人朱某的抵押房產予以查封,並將對該房產進行評估。

自向被執行人朱某送達通知書起,為了躲避法院執行,朱某在農村老家和城區以及其女兒住所三處之間與執行幹警躲貓貓,半年多的時間內,執行人員多次查找未能見到其本人,導致查封裁定、評估通知等手續無法送達,評估程序不能進行。

進入2017年4月份,執行人員得知朱某的二女兒將要出嫁,遂加大了對朱某的查找力度,多次對她可能居住的三處住所進行摸排,並通過電話短信對其施壓,給她造成巨大的思想壓力。

5月1日起,輝縣市法院開展“霹靂五月”專項執行活動,朱某也成為此次活動的目標被執行人之一,5月2日上午10時許,申請人提供線索稱,發現朱某在城區的家裡。執行局決定緊急出動對朱某予以強制拘傳,至朱某家裡時卻發現狡猾的朱某家中已經無人。此時申請人稱發現被執行人朱某已駕車逃跑,正行駛在輝縣市西外環路上。情況緊急,經請示輝縣市執行局局長張秀金同志,執行人員立即對其展開圍追。開警笛,闖紅燈,加油門,歷經近半小時6公里的追趕,最終在稻香路南頭胡橋村附近將朱某攔截,對朱某依法進行拘傳。

在法院,朱某辯稱因為想把抵押的房子作為兒子的財產,並且害怕被拘留,所以一直想方設法躲避執行,迫於法律的壓力,她承諾一定配合法院工作,用一到兩個月的時間把債務還清。

通過此次強制傳喚,朱某已收到查封裁定、評估通知,輝縣市法院執行局定通知其於5月18日前來搖號,選擇評估機構對其抵押的房產進行評估。(王維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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