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被三名半大小子強姦並強迫賣淫

法律 政法 社會 太原杏花嶺公安 太原杏花嶺公安 2017-11-01

10月27日下午18時50分,公安杏花嶺分局壩陵橋派出所轄區一夜總會負責人帶領一名未成年少女任某來派出所報案,稱任某被三名老鄉強姦並強迫賣淫。民警在得知三名嫌疑人就暫住在五一路一小旅館內後,迅速趕往該旅館,在403房間將三名嫌疑人謝某(13歲,山西省繁峙縣人)、張某(16歲,山西省繁峙縣人)和張某某(17歲,山西省繁峙縣人)抓獲。

任某屬單親家庭,父母離異後,任某跟著奶奶和姑姑在大同生活,她同張某等三人早在繁峙生活時就通過QQ認識。10月20日,張某、謝某和張某某三人到大同遊玩,想起舊相識任某在這裡居住,就商量著強迫任某賣淫為其三人掙錢,於是聯繫任某見面。10月21日,三人與任某在大同市火車站附近見面後,便強行將任某帶到三人暫住的旅館房間內,張某和謝某先後將其強姦。

10月25日,三人採用語言威脅的手段將任某帶至太原市,並通過熟人介紹,為任某聯繫嫖客,當日即獲嫖資800元。隨後,三人將任某介紹到杏花嶺轄區一夜總會後離開。10月27日,夜總會負責人在店裡時突然發現新來了一個服務員,面容稚嫩,就把任某叫到身邊詢問,任某支支吾吾不肯細說,最後在負責人的耐心引導下,說出了其中原委。

當民警問任某,為什麼不跑時,任某說了一句,我沒有錢,沒有身份證,能跑去哪裡?民警說,你可以到公安機關尋求幫助啊,任某說,不知道還能這樣做……

現犯罪嫌疑人張某因涉嫌強姦罪、強迫賣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因涉嫌強迫賣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謝某因未滿十四周歲,被監護人領回,責令其嚴加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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