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販賓建大被執行槍決

毒品 法律 法制 社會 湘潭在線 2017-07-17

湘潭在線7月14日訊(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趙明 通訊員 尹靜)7月13日,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向販賣毒品犯賓建大宣讀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核准裁定書,並將其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48歲的賓建大出生在株洲,但常年活躍在廣東省深圳市。2009年9月,他因窩藏毒品罪被判刑10個月,但刑罰並沒有讓他悔過,反倒變本加厲,2011年2月他因販賣毒品再度被逮捕。2006年2月至2011年1月間,賓建大購得毒品後,僱傭同夥將毒品從廣東省深圳市運往湖南省長沙市、湘潭市等地販賣。據查共計販賣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3256.35克、甲基苯丙胺片劑(俗稱麻古)11800粒(約1062克)、氯胺酮(俗稱K粉)7085克、搖頭丸100粒。

2012年7月,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對賓建大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300萬元。宣判後,賓建大不服,提出上訴。經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2014年10月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於今年6月15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35條、第239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350條第(一)項的規定,核准判處賓建大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處沒收財產人民幣300萬元的刑事判決,並下達了執行死刑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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