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眼中“別人家的”孩子,為什麼跟毒品沾上邊?'

毒品 刑法 不完美媽媽 跳槽那些事兒 貴州禁毒宣傳 201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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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身邊都有不少品學兼優的孩子

不管是“別人家的”還是自己家

相信大家看到這些“好”孩子

一定會覺得他們未來可期

基本不可能走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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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身邊都有不少品學兼優的孩子

不管是“別人家的”還是自己家

相信大家看到這些“好”孩子

一定會覺得他們未來可期

基本不可能走偏~

家長眼中“別人家的”孩子,為什麼跟毒品沾上邊?


然而世事無絕對

從小家境優渥

學習成績優異的雷某

是父母的驕傲、

鄰里眼中“別人家的孩子”

“完美人生”的雷某

還是走上了販毒的道路


憑藉自身優秀條件

完全可以有一份

穩定工作和收入的雷某

為什麼會選擇走向販毒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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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身邊都有不少品學兼優的孩子

不管是“別人家的”還是自己家

相信大家看到這些“好”孩子

一定會覺得他們未來可期

基本不可能走偏~

家長眼中“別人家的”孩子,為什麼跟毒品沾上邊?


然而世事無絕對

從小家境優渥

學習成績優異的雷某

是父母的驕傲、

鄰里眼中“別人家的孩子”

“完美人生”的雷某

還是走上了販毒的道路


憑藉自身優秀條件

完全可以有一份

穩定工作和收入的雷某

為什麼會選擇走向販毒的道路?

家長眼中“別人家的”孩子,為什麼跟毒品沾上邊?


案件背後的故事

雷某來到長沙後,他結識了徐某、王某等社會閒散人員,並常年混跡於各大娛樂場所。因為沒有工作,再加上日常的生活開支,他很快欠下不少網貸和信用卡賬。由於父母對他期望較大,他不敢向家裡尋求幫助,竟開始從事販毒,並在販毒路上越陷越深。

案發被抓後,民警問雷某:“你明知販毒是違法犯罪行為,為何還要去做呢?”雷某回道:“因為覺得比較新奇,尋求刺激,聽他們說賺錢快,而我又沒有工作……”

據雷某交代,他販毒卻不吸毒,每次販賣毒品後,他從“毒資”中扣除其日常花銷(打車、吃飯、煙、上網等)費用,然後將毒資上交。每次需要還網貸、信用卡時,他又用販毒的錢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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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身邊都有不少品學兼優的孩子

不管是“別人家的”還是自己家

相信大家看到這些“好”孩子

一定會覺得他們未來可期

基本不可能走偏~

家長眼中“別人家的”孩子,為什麼跟毒品沾上邊?


然而世事無絕對

從小家境優渥

學習成績優異的雷某

是父母的驕傲、

鄰里眼中“別人家的孩子”

“完美人生”的雷某

還是走上了販毒的道路


憑藉自身優秀條件

完全可以有一份

穩定工作和收入的雷某

為什麼會選擇走向販毒的道路?

家長眼中“別人家的”孩子,為什麼跟毒品沾上邊?


案件背後的故事

雷某來到長沙後,他結識了徐某、王某等社會閒散人員,並常年混跡於各大娛樂場所。因為沒有工作,再加上日常的生活開支,他很快欠下不少網貸和信用卡賬。由於父母對他期望較大,他不敢向家裡尋求幫助,竟開始從事販毒,並在販毒路上越陷越深。

案發被抓後,民警問雷某:“你明知販毒是違法犯罪行為,為何還要去做呢?”雷某回道:“因為覺得比較新奇,尋求刺激,聽他們說賺錢快,而我又沒有工作……”

據雷某交代,他販毒卻不吸毒,每次販賣毒品後,他從“毒資”中扣除其日常花銷(打車、吃飯、煙、上網等)費用,然後將毒資上交。每次需要還網貸、信用卡時,他又用販毒的錢還上。


家長眼中“別人家的”孩子,為什麼跟毒品沾上邊?


雖然雷某不吸毒

但販毒嚴重危害社會穩定不能原諒

我國《刑法》對販毒也有明確規定

處罰量刑

販賣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販賣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1、販賣鴉片 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2、販賣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3、武裝掩護販賣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5、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販賣鴉片 二百克以上不滿 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滿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販賣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販賣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對多次販賣毒品,未經處理的,按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不要為了自身利益

將毒品販賣給他人

你毀掉的不僅是自己的人生

也傷害了千千萬萬的家庭

作者:劉懷霞

編輯:宋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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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身邊都有不少品學兼優的孩子

不管是“別人家的”還是自己家

相信大家看到這些“好”孩子

一定會覺得他們未來可期

基本不可能走偏~

家長眼中“別人家的”孩子,為什麼跟毒品沾上邊?


然而世事無絕對

從小家境優渥

學習成績優異的雷某

是父母的驕傲、

鄰里眼中“別人家的孩子”

“完美人生”的雷某

還是走上了販毒的道路


憑藉自身優秀條件

完全可以有一份

穩定工作和收入的雷某

為什麼會選擇走向販毒的道路?

家長眼中“別人家的”孩子,為什麼跟毒品沾上邊?


案件背後的故事

雷某來到長沙後,他結識了徐某、王某等社會閒散人員,並常年混跡於各大娛樂場所。因為沒有工作,再加上日常的生活開支,他很快欠下不少網貸和信用卡賬。由於父母對他期望較大,他不敢向家裡尋求幫助,竟開始從事販毒,並在販毒路上越陷越深。

案發被抓後,民警問雷某:“你明知販毒是違法犯罪行為,為何還要去做呢?”雷某回道:“因為覺得比較新奇,尋求刺激,聽他們說賺錢快,而我又沒有工作……”

據雷某交代,他販毒卻不吸毒,每次販賣毒品後,他從“毒資”中扣除其日常花銷(打車、吃飯、煙、上網等)費用,然後將毒資上交。每次需要還網貸、信用卡時,他又用販毒的錢還上。


家長眼中“別人家的”孩子,為什麼跟毒品沾上邊?


雖然雷某不吸毒

但販毒嚴重危害社會穩定不能原諒

我國《刑法》對販毒也有明確規定

處罰量刑

販賣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販賣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1、販賣鴉片 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2、販賣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3、武裝掩護販賣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5、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販賣鴉片 二百克以上不滿 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滿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販賣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販賣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對多次販賣毒品,未經處理的,按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不要為了自身利益

將毒品販賣給他人

你毀掉的不僅是自己的人生

也傷害了千千萬萬的家庭

作者:劉懷霞

編輯:宋陽


家長眼中“別人家的”孩子,為什麼跟毒品沾上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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