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勝區一出租車司機酒駕被吊證&遇交警檢查,凌亂中遞出了假證~~'

"

2019年7月26日7時許,家住國電附近的出租車司機溫某早早出車,運氣不錯剛出門就碰到打車的,要去鐵西汽車站,算算這一趟能收二十幾元。

溫某駕車行駛至鄂爾多斯大街與那日鬆路交叉路口時,交警在例行查車。

例行檢查中,交警聞到了酒味。當時兩個乘客都說沒喝,溫某支支吾吾的說昨天晚上喝了一點點,只是一點點。

溫某的酒味不是很大,若隱若現。但涉嫌酒後駕駛,民警將溫某帶回東勝公安交管大隊進行檢測,結果為35mg/100m1。

看到結果的溫某整個人都不好了,“僥倖”徹底破滅。飲酒駕駛營運車,開了多年出租車的溫某知道後果很嚴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三款和《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溫某被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罰款五千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遇交警檢查,凌亂中遞出了假證~~

2019年07月27日10時0分許,張某駕駛蒙K字號白色揚子牌輕型普通貨車沿東勝區罕臺鎮田園都市環路由東向西行駛至罕臺鎮物資交流會場門前道路時,遇東勝公安交管大隊民警對過往的車輛例行檢查。

民警要求司機張某出示駕駛證、行駛證等證件,經過一陣緊張的尋找,張某在身上,車內摸索著找了幾分鐘,終於在車內找到了“準駕車型C1的駕駛證”。民警在認真辨別張某的駕駛證真偽時,張某有些不耐煩的催促民警快點。

經進一步調查核實,張某辦理過C3駕駛證,並沒有辦理過C1駕駛證。張某涉嫌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被民警被傳喚到東勝公安交管大隊執法大廳接受調查。

經調查瞭解到,張某於2003年鄂爾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車輛管理所辦理了準駕車型為C3的機動車駕駛證。C3駕駛證只能接受三輪汽車或低速貨車,而不能駕駛小型轎車。駕駛小型轎車需要C1駕駛證。2011年張某無意中在廁所邊上看到辦假證的廣告,於是張某通過小廣告花200元辦理了假的“C1駕駛證”。2012年張某買下輕型普通貨車,平時就在達旗的地裡幹活時用,也不上道路,假的駕駛證就在車上放的了,C3駕駛證隨身攜帶。7月27日張某從達旗出發到去罕臺趕交流,出門時,換了件衣服,把C3駕駛證落在家裡了,遇到交警查車,凌亂中在車內翻出好多年前辦理的假的C1駕駛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和《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給予張某行政拘留五日並處罰款五千元的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和《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給予張某罰款一千元的處罰;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對張某合併執行行政拘留五日並處罰款六千元的行政處罰。收繳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