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產法》實施後 東湖高新開出首張罰單

東湖高新 時政 長江網 2017-06-08

轄區化工企業發生燃爆事故

停產停業整頓,罰款5萬元

本報訊(記者張馳 通訊員張偉 韓婷)昨天,東湖高新區安監局對轄區內一家化工企業開出5萬元罰單,武漢晚報記者獲悉,這是該局自2014年12月1日起實施新《安全生產法》後,開出的首張罰單。

去年12月1日,位於東湖高新區的武漢市四方行化工有限公司因違反操作規程,在拆除甲醇儲罐時違規動火,引起一座甲醇儲罐燃爆,造成較大的社會負面影響,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事故發生後,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中發現,該企業存在使用應當淘汰的危及安全生產的設備,以及未對設備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測等問題,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在經過調查後,決定責令其停產停業整頓並依法給予人民幣5萬元的行政處罰。

目前,涉事企業正在履行停產停業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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