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煙臺福道家園小區物業停車收費問題

東方海洋 民生 社會 水母網 水母網 2017-08-02

水母網7月17日訊 近日,有網友在煙臺民意通欄目留言:我是福道小區業主,小區並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福道家園小區是東方海洋的物業,自新的物業停車收費規定發佈以來,物業未徵詢業主意見就上浮20%,按照最高標準258/月收費,請問是否合理?另外房產證清楚寫明我們公攤面積包括地下室,現在物業用地下室當作停車場,是佔有我們共有土地做停車場,不是應該按照最高50/月收費嗎?

煙臺市物價局答覆:市區普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停車收費標準由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兩部分組成。1、室內車位租賃費標準:基準收費標準為185元/車位.月;浮動幅度為上浮不超過20%,下浮不限。2、前期物業室內車位停車服務費標準:基準收費為30元/車位.月;浮動幅度為上浮不超過20%,下浮不限。合計258元/車位.月。對於是否上浮,如何上浮,沒有明確規定,也就是說沒有你說的“物業未徵詢業主意見就上浮20%”。第二個問題不在物價局職責範圍內。如再有疑問,請直接撥打電話6244375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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