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宿舍1萬6一年,學生難道只能“身為魚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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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價宿舍1萬6一年,學生難道只能“身為魚肉”?

眼下正值各大高校開學季,位於河北的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宿舍費高達1萬6一年,天價宿舍引發網友熱議。紅星新聞報道稱,“新宿舍”是兩人間,新生丹丹為此繳納了16640元,“我被告知,其中住宿費1200元,服務費1萬4千元,還有設備使用費等。”

雖然筆者十幾年前上學的情況和現在不同,但是一看到這樣的消息還是能理解其中的部分渠渠道道,總結起來應該是:鑽了政策的空檔,採取服務外包的形式,進行市場化定價。丹丹說自己住的地方是“鵬遠公寓”,“鵬遠公寓”,包括公寓和食堂。秦皇島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也說,鵬遠公寓此次發生的收費風波,與東北大學無關,鵬遠公寓屬於社會力量辦的公寓,學生自願進行選擇,至於收費標準是否合理,不由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其實,高校住宿服務外包並不是什麼新事物,早在民辦高校擴張的時候就存在,只是當時相對趨於平價,人們比較能接受而已,而今的熱點不是外包服務,而是天價服務費。不過,天價服務費並非僅此一家,一位民辦高校的相關負責人曾這樣描述個別大學生和家長選宿舍的情況:一進宿舍就要求重新裝修,換床、換電視、換空調、換坐便器,“我們外地人,對當地不瞭解,你們幫我們滿足一下這些要求,我們出錢,多少都可以”,“我們就這麼一個孩子,沒出過遠門,我們會經常來看,說不定還要生活一段時間,能不能讓孩子單獨住,宿舍我們包了”,“我們準備陪讀,能不能幫忙在附近租一套公寓”……據該負責人講,類似的需求不少,而且近年來愈演愈烈,於是乎他們學校也有了外包式高檔學生公寓,費用自然不用說,大家肯定能想到。

誠然,由於中國消費水平的整體提升,特別是隨著千禧一代的成長,他們本身以及家庭為了他們主動尋求消費升級,推崇個性消費,特別是強調品質消費,因此出現“高檔學生公寓”也是市場需求使然,沒有需求的市場畢竟不會繁榮,也不會具有普遍性。看看這則新聞的網友留言,也能窺見一斑:“沒有錢就不要選擇天價宿舍。”“天價宿舍就好比貴族學校,就不是針對大多數人的。”“奢侈品就不是讓大家都買的。”……當然,這只是說明確實有市場,但是“選擇權”很重要,如果這是一個備選項項目,筆者覺得無可厚非,如果是一個必選項目,必然會被罵娘,也是人之常情。

然而,這件事情的關鍵之一就出在“選擇權”上。鵬遠學生公寓位於校內,主要是為在校生提供的公寓,包含公寓和餐廳,因校內宿舍床位有限,校內宿舍床位按照學生報到的順序選擇,導致一些學生無法住進校內宿舍,故選擇了鵬遠公寓。教育專家、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表示,給高校學生不同檔次的宿舍,以滿足個性化需要是值得鼓勵的方向。但“一刀切”只能住高價宿舍的情況的確不妥,給學生帶來了比較大的壓力,值得倡導的方向是給學生多樣的宿舍選擇。

筆者也認為,鵬遠學生公寓存在必選行為,對於這部分學生而言有失公平,甚至可以說是侵害了他們的權益,因為1997年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釋義》將教育收費列為涉及公眾利益的重要公益性服務收費,規定不宜以利潤最大化為經營主體的行為目標。基於學生公寓的公益性特徵,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等多次發文,禁止收費標準上調。目前,普通高校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總體上控制在每生每學年1200元以內。

說到這裡,讓我們看看前面所說的“鑽政策空檔”的問題,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鵬遠公寓收取的住宿費1200元,服務費1萬4千元。學校說,鵬遠給出的說法是服務費的標準是市場行為,是他們自己規定的,2018年新生開學的時候漲的價,但當時沒有16000價格的房間,而今年出現了這種房間,學校這邊正在協商。”法律法規範圍內的合法合規,備受吐槽的高價服務費卻屬處於監管真空地帶,學校、市場監管部門、物價部門都鞭長莫及,就連法院的行政判決書都認為,鵬遠對學生公寓收取住宿費的行為屬於市場行為。

依據河北省物價局印發的相關規則,非財政資金新建的學生公寓,最高收費規範不得超越1200元/年。秦皇島市物價局曾與秦皇島鵬遠高校後勤服務有限公司打官司。秦皇島中院的行政判決書顯示,鵬遠對學生公寓收取住宿費的行為,不屬於行政事業單位的收費行為,鵬遠在與自願選擇入住的學生達成協議的基礎上,向學生提供標準之外的額外服務,並在收費票據上明確載明收取的費用為“增值服務費”,該行為屬於市場行為。

房東“順應市場”, 學校“正在協商”,監管“鞭長莫及”,難道學生就該為天價宿舍買單嗎? 王利民 漫畫/張永文

本文由樹木計劃作者【華商報】創作,在今日頭條獨家發佈,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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