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士尼告谷阿莫 別把電影解說都打上“侵權”的標籤'

迪士尼 臺灣 驚聲尖笑 法律 狐度工作室 201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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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沈彬

你大概聽說過谷阿莫這個名字,用那種玩世不恭的臺灣腔對熱映電影進行吐槽和劇透。你也大概在一些網站上看到“幾分鐘帶你看完某某電影”之類的短視頻。

科科!谷阿莫被告了,而且還涉及的是刑事官司,不過是在我國臺灣。網紅谷阿莫(本名仲惟鼎)在網絡推出《X分鐘看完XX電影》系列短片暴紅,去年遭迪士尼等5家影視公司控告侵權,他雖辯稱是“二次創作”,但是臺灣當地檢方認定:他未經授權重製13部視頻片段已觸犯法律,日前依臺灣地區的“著作權法”控告谷阿莫。臺北地院已經首度開庭,谷阿莫堅稱他“不是為了錢,是教育看不懂電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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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沈彬

你大概聽說過谷阿莫這個名字,用那種玩世不恭的臺灣腔對熱映電影進行吐槽和劇透。你也大概在一些網站上看到“幾分鐘帶你看完某某電影”之類的短視頻。

科科!谷阿莫被告了,而且還涉及的是刑事官司,不過是在我國臺灣。網紅谷阿莫(本名仲惟鼎)在網絡推出《X分鐘看完XX電影》系列短片暴紅,去年遭迪士尼等5家影視公司控告侵權,他雖辯稱是“二次創作”,但是臺灣當地檢方認定:他未經授權重製13部視頻片段已觸犯法律,日前依臺灣地區的“著作權法”控告谷阿莫。臺北地院已經首度開庭,谷阿莫堅稱他“不是為了錢,是教育看不懂電影的人”。

迪士尼告谷阿莫 別把電影解說都打上“侵權”的標籤

電影解說,目前已經發展成為了一個短視頻市場的分支,市場容量頗大,谷阿莫也在整個短視頻的分發市場中分得了一杯羹。那麼,拿別人家電影,“解說”一番就能成為自己作品,不算侵權了嗎?

這個問題不僅涉及臺灣,也涉及內地的這個市場的合法性問題。

我國《著作權法》第 22 條的規定:“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即,如果谷阿莫作品算是為介紹電影而“適當引用”,則不構成侵權,也不必向版權方支付報酬。

但是,何為“適當引用”?不能用這個詞兒,把赤裸裸的盜播洗白了。

電影從業人員就認為,“有些‘說電影’的短視頻曲解電影內涵,進而導致部分觀眾流失,給製片方、版權方帶來損失。”但是,法學家指出:不宜搞一刀切,還得從引用電影片斷來源的合法性、使用電影片斷的長度以及是否對電影市場造成負面影響來加以判斷。

電影解說所引用的電影視頻片段應該來源是合法的,不應該是盜拍以及盜版的,否則這樣的電影解說無異於為盜版打開市場。《伯爾尼公約》第10條第(1)款規定:對於已合法公之於眾的作品,允許進行引用,只要這種引用符合公平慣例,且不超出正當需要的範圍。谷阿莫選擇解說的大部分電影,當時仍在電影院上映,並沒有公開發行的片源,那麼他的“資源”是從哪裡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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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沈彬

你大概聽說過谷阿莫這個名字,用那種玩世不恭的臺灣腔對熱映電影進行吐槽和劇透。你也大概在一些網站上看到“幾分鐘帶你看完某某電影”之類的短視頻。

科科!谷阿莫被告了,而且還涉及的是刑事官司,不過是在我國臺灣。網紅谷阿莫(本名仲惟鼎)在網絡推出《X分鐘看完XX電影》系列短片暴紅,去年遭迪士尼等5家影視公司控告侵權,他雖辯稱是“二次創作”,但是臺灣當地檢方認定:他未經授權重製13部視頻片段已觸犯法律,日前依臺灣地區的“著作權法”控告谷阿莫。臺北地院已經首度開庭,谷阿莫堅稱他“不是為了錢,是教育看不懂電影的人”。

迪士尼告谷阿莫 別把電影解說都打上“侵權”的標籤

電影解說,目前已經發展成為了一個短視頻市場的分支,市場容量頗大,谷阿莫也在整個短視頻的分發市場中分得了一杯羹。那麼,拿別人家電影,“解說”一番就能成為自己作品,不算侵權了嗎?

這個問題不僅涉及臺灣,也涉及內地的這個市場的合法性問題。

我國《著作權法》第 22 條的規定:“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即,如果谷阿莫作品算是為介紹電影而“適當引用”,則不構成侵權,也不必向版權方支付報酬。

但是,何為“適當引用”?不能用這個詞兒,把赤裸裸的盜播洗白了。

電影從業人員就認為,“有些‘說電影’的短視頻曲解電影內涵,進而導致部分觀眾流失,給製片方、版權方帶來損失。”但是,法學家指出:不宜搞一刀切,還得從引用電影片斷來源的合法性、使用電影片斷的長度以及是否對電影市場造成負面影響來加以判斷。

電影解說所引用的電影視頻片段應該來源是合法的,不應該是盜拍以及盜版的,否則這樣的電影解說無異於為盜版打開市場。《伯爾尼公約》第10條第(1)款規定:對於已合法公之於眾的作品,允許進行引用,只要這種引用符合公平慣例,且不超出正當需要的範圍。谷阿莫選擇解說的大部分電影,當時仍在電影院上映,並沒有公開發行的片源,那麼他的“資源”是從哪裡來的?

迪士尼告谷阿莫 別把電影解說都打上“侵權”的標籤

此外,還要看:電影解說,是否侵害到了相關電影發行的利益,以及網絡發行權。

我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21條:依照著作權法有關規定,使用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的已經發表的作品的,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利益。谷阿莫電影解說的問題在於,常常是對正在熱映的電影,實施解說,而且赤裸裸地搞了“劇透”,潛在客戶可能因為谷阿莫電影的“劇透”,就不再去電影院消費的確影響電影票房。即,雖然谷阿莫未播放完整的電影,但是將精彩部分剪輯,並公開,影片方就很難再產生商業利益了。

當然,這不是說要對電影解說,整個行業一棍子打死,對於電影片源的合理飲用乃至於“轉換性使用”也都是合法的。

“轉換性使用”,是指利用、轉換已有作品的形式,從而實現對作品諷刺、嘲弄、批判或評論的目的。比如,美國系列電影《驚聲尖笑》,就是對好萊塢有名電影裡面的經典橋段加以誇張、惡搞,特別喜歡的爛片下手,酸爽無比,讓觀眾大呼過癮,被翻牌子的電影也從來沒有主張被侵權的。因為對原作品的戲仿和嘲弄的過程中,被加入新的創新性勞動,就產生了新的著作權,而不是對於原來著作權的侵害。

再比如,2006年,根據陳凱歌的電影《無極》剪輯而成的《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就曾引發過糾紛,沒有引起版權訴訟,也是因為《饅頭》視頻被傾注了創作者二次創作的創新性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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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沈彬

你大概聽說過谷阿莫這個名字,用那種玩世不恭的臺灣腔對熱映電影進行吐槽和劇透。你也大概在一些網站上看到“幾分鐘帶你看完某某電影”之類的短視頻。

科科!谷阿莫被告了,而且還涉及的是刑事官司,不過是在我國臺灣。網紅谷阿莫(本名仲惟鼎)在網絡推出《X分鐘看完XX電影》系列短片暴紅,去年遭迪士尼等5家影視公司控告侵權,他雖辯稱是“二次創作”,但是臺灣當地檢方認定:他未經授權重製13部視頻片段已觸犯法律,日前依臺灣地區的“著作權法”控告谷阿莫。臺北地院已經首度開庭,谷阿莫堅稱他“不是為了錢,是教育看不懂電影的人”。

迪士尼告谷阿莫 別把電影解說都打上“侵權”的標籤

電影解說,目前已經發展成為了一個短視頻市場的分支,市場容量頗大,谷阿莫也在整個短視頻的分發市場中分得了一杯羹。那麼,拿別人家電影,“解說”一番就能成為自己作品,不算侵權了嗎?

這個問題不僅涉及臺灣,也涉及內地的這個市場的合法性問題。

我國《著作權法》第 22 條的規定:“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即,如果谷阿莫作品算是為介紹電影而“適當引用”,則不構成侵權,也不必向版權方支付報酬。

但是,何為“適當引用”?不能用這個詞兒,把赤裸裸的盜播洗白了。

電影從業人員就認為,“有些‘說電影’的短視頻曲解電影內涵,進而導致部分觀眾流失,給製片方、版權方帶來損失。”但是,法學家指出:不宜搞一刀切,還得從引用電影片斷來源的合法性、使用電影片斷的長度以及是否對電影市場造成負面影響來加以判斷。

電影解說所引用的電影視頻片段應該來源是合法的,不應該是盜拍以及盜版的,否則這樣的電影解說無異於為盜版打開市場。《伯爾尼公約》第10條第(1)款規定:對於已合法公之於眾的作品,允許進行引用,只要這種引用符合公平慣例,且不超出正當需要的範圍。谷阿莫選擇解說的大部分電影,當時仍在電影院上映,並沒有公開發行的片源,那麼他的“資源”是從哪裡來的?

迪士尼告谷阿莫 別把電影解說都打上“侵權”的標籤

此外,還要看:電影解說,是否侵害到了相關電影發行的利益,以及網絡發行權。

我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21條:依照著作權法有關規定,使用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的已經發表的作品的,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利益。谷阿莫電影解說的問題在於,常常是對正在熱映的電影,實施解說,而且赤裸裸地搞了“劇透”,潛在客戶可能因為谷阿莫電影的“劇透”,就不再去電影院消費的確影響電影票房。即,雖然谷阿莫未播放完整的電影,但是將精彩部分剪輯,並公開,影片方就很難再產生商業利益了。

當然,這不是說要對電影解說,整個行業一棍子打死,對於電影片源的合理飲用乃至於“轉換性使用”也都是合法的。

“轉換性使用”,是指利用、轉換已有作品的形式,從而實現對作品諷刺、嘲弄、批判或評論的目的。比如,美國系列電影《驚聲尖笑》,就是對好萊塢有名電影裡面的經典橋段加以誇張、惡搞,特別喜歡的爛片下手,酸爽無比,讓觀眾大呼過癮,被翻牌子的電影也從來沒有主張被侵權的。因為對原作品的戲仿和嘲弄的過程中,被加入新的創新性勞動,就產生了新的著作權,而不是對於原來著作權的侵害。

再比如,2006年,根據陳凱歌的電影《無極》剪輯而成的《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就曾引發過糾紛,沒有引起版權訴訟,也是因為《饅頭》視頻被傾注了創作者二次創作的創新性勞動。

迪士尼告谷阿莫 別把電影解說都打上“侵權”的標籤

谷阿莫攤上官司,但別把電影解說都打上“侵權”的標籤:解說別人的電影作品,應該尊重原創性勞動,畢竟自己是在別人屋簷下搭窩,首先引用的片源必須合法,其次,“劇透”有風險,不能夠影響電影正常的傳播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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