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的審核、認定、公佈、授牌、考核服務指南

大學 教育 青島市黃島區人社局 2017-06-14

一、事項名稱

二、辦理依據

1、《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魯政發〔2005〕第109號);

2、《青島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管理暫行規定》(青人字 [1999] 65號);

3、《青島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綜合質量考核評比暫行辦法》(青人發[2001]17號)。

三、受理單位及辦理地點

區考試培訓中心(水靈山路59號市民服務中心1號樓5樓人才服務大廳)

四、辦理條件

(一)有專門的培訓場所和與所承擔的培訓專業、培訓層次相適應的教學設備。

(二)有與所承擔的培訓專業、培訓層次相適應的各類圖書和專業性較強的報刊資料。

(三)有與所承擔的培訓專業、培訓層次相適應的相對穩定的專兼職教師隊伍。每個專業不得少於兩個專職教師。

(四)基地的專兼職教師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備較為豐富的教學和實踐經驗,具備一定的跟蹤本專業新知識、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的能力,並傳授給專業技術人員。 (五)基地有健全的管理機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專職管理人員。

五、申請材料

以當年度通知為準。

六、基本流程

以當年度通知為準。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八、辦理時限

即時辦理。

九、諮詢方式

(一)現場諮詢:水靈山路59號市民服務中心1號樓5樓人才服務大廳;

(二)電話諮詢:0532--85166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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