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丹鳳交警曝光二起典型交通違法行為案例(一)

丹鳳 交通 法律 法制 丹鳳交警 2019-04-20
【曝光臺】丹鳳交警曝光二起典型交通違法行為案例(一)

案例(一)經過:

2019年4月18日9時30分許,丹鳳交警大隊商鎮中隊民警在312國道棣花段例行執勤,通過卡口預警,發現一輛由東向西行駛的陝AH3237號小轎車有違法嫌疑,執勤民警隨即對嫌疑車輛進行攔截,經檢查發現陝AH3237號車輛駕駛人徐龍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其駕駛的車輛所懸掛的號牌為其他機動車號牌,徐龍對其無證駕駛、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商鎮中隊民警依法對徐龍處罰款4500元、行政拘留7日。

案例(二)經過:

2019年04月17日10時50分,田海民(身份證號碼:612523197504150811)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陝HD6102號小型麵包車沿丹鳳縣江南大道由西向東行駛至該道路西段時,被該處執勤的丹鳳縣交通管理大隊城區中隊民警當場查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1)款,第九十九條一款一項及二款之規定,對田海民處於罰款1500元整,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處罰。該田已被送至商州區看守所執行拘留。

交警提示:

一是擾亂道路交通秩序。無證人員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識,加之日常駕駛時規避執法檢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員、闖紅燈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現象司空見慣,影響到其他道路參與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是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和駕駛技能,不遵守交通規則,而引發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傷害,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三是敗壞社會風氣。無證人員藐視法律,無視交通規則,輕視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此類現象的存在嚴重影響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眾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

四是誘發違法犯罪。因諸多原因,無證駕駛人員往往欠缺合法駕駛要件,加之車輛本身來源不明、手續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誘發超員超速、闖紅燈、酒後駕駛、交通肇事、盜搶等違法犯罪案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一項情形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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