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帝留下遺詔讓此人繼承大統,慈禧看後勃然大怒當場撕毀詔書

一般而言,除了暴死或是尚未親政,皇帝死前都會立下遺詔,選定死後的皇位繼承人。同治皇帝駕崩時19歲,而且自16歲大婚後已經親政,也不屬於暴死,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同治帝會留下傳位遺詔。

同治帝留下遺詔讓此人繼承大統,慈禧看後勃然大怒當場撕毀詔書


關於同治帝的遺詔,《清穆宗實錄》記載有一個《大行皇帝遺詔》。但這個遺詔是同治帝死後補寫的,完全體現的是慈禧的意圖。此外,尚有傳聞,同治帝駕崩前確實有另外一個真正的遺詔。

《清代野史大觀》記載,同治帝死前,召他的師傅李鴻藻到御榻前。這時,正好皇后阿魯特氏也前來問疾,站在同治帝一側,正準備迴避時被同治帝留住。他對皇后說:“師傅是先帝的老臣,你是我的皇后,我正有要事,何必引避?”李鴻藻見了皇后,急忙跪拜。同治帝說:“師傅快起,此非常時刻,不必拘禮。”

李鴻藻和皇后都知道同治帝行將就木,皆失聲痛哭。同治帝問皇后說:“我如不諱,必立嗣子,你是何意?”皇后說:“國賴長君,我不願居太后之虛名,擁委裘之幼子,而貽宗社以實禍。”同治帝聽了笑了笑:“你如此知禮,我就無憂了!”隨即口授遺詔,以貝勒載澍入承大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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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同治帝所託非人,李鴻藻出宮後覺得此事事關重大,身系性命,當然要站在強者一邊了。於是他趕忙跑到慈禧後宮,請求召見。見到慈禧後,李鴻藻把遺詔進呈給慈禧,慈禧看後怒不可遏,當場將其撕碎。

至於這段野史有多少可信度確實很難求證,但作為19歲的皇帝,知道自己將死,不可能不考慮自己的繼承人。再者,同治帝所得之病又不是暴死,死前還有數日是頭腦清醒的,以此推斷,他也應該留下一個傳位遺詔。但是否繼承人就是載澍,這個也不是沒有可能。

相對於野史的記載,《翁同龢日記》就較為可靠了。日記中記述了慈禧、慈安、恭親王對帝位繼承問題的爭論,說:“當諸王大臣聞同治帝崩逝的消息後,先入養心殿朝見慈禧太后,然後面對同治帝遺體哭靈,再回到養心殿西暖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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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死後,慈安、慈禧急忙召見惇親王奕誴、恭親王奕訢、醇親王奕譞、孚郡王奕譓,以及軍機大臣寶鋆、沈桂芬、李鴻藻等人入內。眾人到了養心殿西暖閣後,慈禧第一句話說的很有水平,也是她的風格。太后諭雲:“此後垂簾如何?”樞臣中有人對:“宗社為重,請擇賢而立,然後懇乞垂簾。”

慈禧太后馬上頒佈了諭旨:“文宗無次子,今遭此變,若承嗣年長者,實不願,須年幼者,乃可教育。現在一語既定,永無更移,我二人(指慈安)同此一心,汝等敬聽,則即宣曰醇親王之子載湉。”

翁同龢日記的內容大體是準確的,但其中的樞臣對慈禧的諭令有異議。事實表明,在立嗣問題上當時確實有過爭鬥,鬥爭是在慈禧、慈安、奕訢等人之間進行的,實質上仍然是權力之爭,是讓不讓慈禧垂簾聽政之爭。當時,關於立誰為嗣皇帝這個問題上,有三種方案備選。一是在“溥”字輩中進行挑選;二是選“奕”字輩中的奕訢繼位;三是從“載”字輩中推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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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前兩個方案都被慈禧給否了,若是立“溥”字輩為嗣,那麼只有兩人可以選擇,即溥倫和溥侃,溥倫十七歲,溥侃只有八個月,他們都是道光帝長子奕緯的孫子。八個月大的溥侃太小,沒有繼承大統的可能,而浦論是的父親載治不是奕緯的親兒子,而是由旁邊支過繼來的,算不上是“近支宗室”。因此,“溥”字輩的無法繼承皇位。

還有一點是檯面下的,如果“溥”字輩的繼承大統,那麼慈禧將成為太皇太后,而以皇太后身份垂簾聽政的,很有可能就是同治皇帝皇后阿魯特氏。這顯然是慈禧不能接受的。將皇位傳給奕訢就更說不過去了,皇位繼承一般都是父死子繼或兄終弟及,奕訢作為皇叔是沒有資格的。再者,同治朝十餘年的政爭中,奕訢的權力幾次遭受打壓,慈禧怎麼眼睜睜地看著自己受制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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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來“載”字輩的繼承皇位也就水到渠成了,慈禧最終將自己妹妹所生的載湉選為繼承人,實現了自己第二次垂簾聽政的願望。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初九日,宣佈以明年(1875年)為光緒元年。就這樣,載湉在慈禧的一手安排下成為清代歷史上第十代第十一位皇帝,而同治帝的那份遺詔則成了千古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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