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組向8家單位黨組織反饋巡察情況

中國寧波網訊(記者董小芳 梅子滿)根據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日前,市委巡察組分別向海曙區集士港鎮、奉化區溪口鎮、餘姚市泗門鎮、慈溪市觀海衛鎮和周巷鎮、寧海縣西店鎮、象山縣石浦鎮等7個衛星城市試點鎮黨委,以及寧波原水集團有限公司黨委等8家單位黨組織反饋了巡察情況,並就落實反饋意見、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市委巡察機構將對巡察整改落實工作開展監督檢查。巡察組收到的反映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市紀委市監委、市委組織部等有關方面處理。

在向海曙區集士港鎮黨委反饋時,巡察組指出,集士港鎮黨委對意識形態工作和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不夠重視,防範政府債務風險能力、統領衛星鎮綜合發展能力不夠強;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機關黨建存在“燈下黑”現象;幹部選任不嚴謹,部分人員任職與崗位不符,幹部未經審批擅自因私出國(境);作風建設不夠紮實,部分幹部擔當意識欠缺、宗旨意識淡化;財務管理制度執行不嚴,經費列支隨意;落實主體責任不深入,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工程建設領域存在違規立項、招標程序流於形式、部分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把關不嚴等現象,“三資”管理薄弱,集體收入違規賬外運轉。

在向奉化區溪口鎮黨委反饋時,巡察組指出,溪口鎮黨委決策機制不完善,班子自身建設重視不夠,開拓創新意識、宣傳文化陣地意識不夠強,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不到位;黨建工作不夠重視,基層組織建設較為薄弱;幹部人事工作不夠規範,幹部監督管理不夠嚴格,混崗混編現象突出,個人有關事項漏報瞞報情況較多;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福利,違規購買菸酒、土特產,公車使用和出國(境)經費管控不嚴;黨委主體責任意識不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不夠重視、小微權力監管不夠嚴實,工程及服務外包項目管理混亂,國有資產、徵地賠償等管理不規範,存在較大的廉政風險。

在向餘姚市泗門鎮黨委反饋時,巡察組指出,泗門鎮黨委政治統領和思想引領不夠充分,黨委決策機制缺失,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決策部署不夠到位;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主體責任不夠到位,個別基層幹部組織紀律觀念淡薄;幹部選任不夠規範,人員混崗問題普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存在違規購買菸酒、土特產等問題,“四風”問題持續整改不力,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依然存在; “三資”管理制度缺失、監管不嚴,工程建設、政府採購等重點領域、關鍵環節違規問題較多,對下屬企業(單位)和商會等監管不夠嚴格,存在廉政風險。

在向慈溪市觀海衛鎮黨委反饋時,巡察組指出,觀海衛鎮黨委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決策不夠全面,議事制度不夠規範,信訪問題多、違建存量大,意識形態工作存在薄弱環節;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有些村級黨組織凝聚力、戰鬥力不強,班子軟弱渙散、內耗嚴重;幹部管理不規範,兼職清理不到位,存在未經審批、未按審批要求因私出國(境)問題;工作作風不紮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有存在,違規接受宴請、發放津補貼及變相旅遊等;鎮黨委對黨風廉政建設不夠重視,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意識不強,監督執紀問責存在寬鬆軟現象,資金管理、工程建設等領域存在廉政風險。

在向慈溪市周巷鎮黨委反饋時,巡察組指出,周巷鎮黨委“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等議事規則執行不夠到位,推進“六爭攻堅”行動有差距,存在重城輕村、重建設輕管理現象,意識形態工作存在隱患;抓基層黨建不細不實,機關黨組織設置不合理,農村黨建不規範;幹部隊伍建設機制不夠健全,對鎮機關幹部監管有漏洞、村幹部配備把關不嚴;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嚴,存在違規發放津補貼、購買酒水、私自出國(境)、兼職取酬等問題;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不夠嚴實,工程項目管理不規範,工程招投標、融資舉債、鎮屬資產管理等存在管理漏洞,土地出讓及徵收拆遷存在廉政風險。

在向寧海縣西店鎮黨委反饋時,巡察組指出,西店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充分,政府性舉債融資存在較大風險,信訪積案等歷史遺留問題解決力度不夠大;黨內政治生活不夠規範,有些村級基層組織軟弱乏力,農村黨員幹部監管寬鬆軟;幹部人事工作不夠規範,人員混崗、崗責分離問題比較普遍;作風建設抓得不夠實,鎮班子成員、聯村幹部赴基層瞭解情況不夠深入,存在大操大辦婚喪酒席、公款旅遊和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履行“兩個責任”不夠到位,資金使用監管不夠規範,工程建設項目存在管理漏洞,對村級財務監管、國有(集體)土地監管不夠有力。

在向象山縣石浦鎮黨委反饋時,巡察組指出,石浦鎮黨委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夠有力,存在集體決策“走過場”、違規決策、草率決策等現象,對意識形態工作重視不夠,政府性債務增長較快,履行涉海涉漁領域屬地管理責任不夠到位,漁業生產安全事故頻發;落實黨內組織生活制度不嚴格,鎮機關落實“三會一課”等制度存在“燈下黑”現象,基層黨建工作不紮實,部分村級黨組織軟弱渙散;財政資金管理不嚴格,存在資金劃撥審批手續、“三公”經費管理、公車維修等不規範現象;鎮紀委落實“三轉”不到位,抓主業不夠突出,資產管理、政府採購、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等不規範。

在向寧波原水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反饋時,巡察組指出,原水集團黨委議事決策不夠規範,水資源經營管理體制存在短板;組織生活制度落實不夠嚴格,選人用人存在程序倒置、民主推薦程序缺失等不規範問題;工作作風不夠嚴實,存在部分貸款和工程往來款未有效處置、大量土地資產尚未確權等歷史遺留問題,主動破解力度不足,公車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水庫群聯網聯調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審批手續推進不力,個別事業幹部違規兼職取酬;落實“兩個責任”不夠到位,部分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不規範、監管不到位,對下屬單位監管不嚴,存在接待頻繁、開支較大,違規購買土特產和食品、出租土地、發放津補貼,擅自變更房產出租合同等問題。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