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進行時丨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我市的第十三批問題辦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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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我市的第十三批生態環境信訪舉報問題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當日即轉交兩當縣、武都區,並迅速成立調查組趕赴現場核實,對查處屬實的問題進行整改。

01

“兩當縣城關鎮戚家溝養殖場排汙設施不健全,汙染環境,且距居民飲用水不足200米,曾多次汙染飲用水。” 問題

受理編號831

責任單位:兩當縣

該信訪投訴問題與7月24日交辦的第12批編號723號問題基本一致。經核實,該信訪投訴問題部分屬實。

反應屬實的為:一是舉報人反映的養殖場位於兩當縣城關鎮戚家溝村下組,該養殖場負責人於2019年4月私自購進幼豬進行養殖(1997年至2019年4月一直處於閒置狀態),目前存欄幼豬56頭,未辦理營業執照、無環評登記備案和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二是按照《兩當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該地區確為禁養區。

反應不屬實的為:一是按照《兩當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該養殖場未達到規模養殖場標準(生豬年出欄500頭以上為規模養殖場),屬規模以下畜禽養殖場,並不適用《兩當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二是該養殖場內有北、西、南三處豬舍,幹糞排於院中菜園子內,牲畜尿液及沖洗廢水收集在豬舍門前露天化糞池內,無外洩現象,且場區圍牆外為群眾玉米地、菜地和樹苗地,未發現有豬糞便痕跡。三是該養殖場位於城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在縣城北峽口)下游的城關鎮戚家村,周邊無居民取水處,與水源地直線距離在1公里以上。

整改情況:

責令相關部門加強監管,要求養殖戶嚴格按照政策規定進行養殖,不得隨意擴大養殖規模;定期對該養殖場進行檢查,密切關注養殖場動向,督促養殖戶按時分類清掃圈舍垃圾,全面做好汙水收集和排放,定期噴灑消毒液,及時消滅蚊蠅,消除異味。

下一步,兩當縣將積極與養殖戶協商,進行整體搬遷。同時,兩當縣將地毯式排摸全縣各類畜禽養殖場,對排查出的問題,切實加強執法檢查,限時紮實整改,確保縣域內養殖場規範化、標準化。

02

“武都區東潤花園內有一排汙渠蓋板上安裝了一個建身器,運行時噪音嚴重擾民。”問題

受理編號835

責任單位:武都區

經核查,該信訪投訴問題屬實。

武都區政府分管副區長帶領區住建局、隴南市生態環境局武都分局和城關鎮相關負責人會同東潤花園物業負責人到現場進行核查辦理,對安裝在排汙渠蓋板上的健身器現場進行了拆除,並清理乾淨周邊衛生

整改情況:

下一步,武都區將嚴格落實武都區物業服務監督管理辦公室下發的《關於認真做好物業小區環境保護整治工作的通知》(武物辦發〔2019〕19號),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小區環境乾淨整潔,提高業主的滿意度和舒適度。

( 來源:隴南日報 記者:張霞 )



監製:劉 敏

責任編輯:李民生 本期製作: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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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我市的第十三批生態環境信訪舉報問題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當日即轉交兩當縣、武都區,並迅速成立調查組趕赴現場核實,對查處屬實的問題進行整改。

01

“兩當縣城關鎮戚家溝養殖場排汙設施不健全,汙染環境,且距居民飲用水不足200米,曾多次汙染飲用水。” 問題

受理編號831

責任單位:兩當縣

該信訪投訴問題與7月24日交辦的第12批編號723號問題基本一致。經核實,該信訪投訴問題部分屬實。

反應屬實的為:一是舉報人反映的養殖場位於兩當縣城關鎮戚家溝村下組,該養殖場負責人於2019年4月私自購進幼豬進行養殖(1997年至2019年4月一直處於閒置狀態),目前存欄幼豬56頭,未辦理營業執照、無環評登記備案和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二是按照《兩當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該地區確為禁養區。

反應不屬實的為:一是按照《兩當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該養殖場未達到規模養殖場標準(生豬年出欄500頭以上為規模養殖場),屬規模以下畜禽養殖場,並不適用《兩當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二是該養殖場內有北、西、南三處豬舍,幹糞排於院中菜園子內,牲畜尿液及沖洗廢水收集在豬舍門前露天化糞池內,無外洩現象,且場區圍牆外為群眾玉米地、菜地和樹苗地,未發現有豬糞便痕跡。三是該養殖場位於城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在縣城北峽口)下游的城關鎮戚家村,周邊無居民取水處,與水源地直線距離在1公里以上。

整改情況:

責令相關部門加強監管,要求養殖戶嚴格按照政策規定進行養殖,不得隨意擴大養殖規模;定期對該養殖場進行檢查,密切關注養殖場動向,督促養殖戶按時分類清掃圈舍垃圾,全面做好汙水收集和排放,定期噴灑消毒液,及時消滅蚊蠅,消除異味。

下一步,兩當縣將積極與養殖戶協商,進行整體搬遷。同時,兩當縣將地毯式排摸全縣各類畜禽養殖場,對排查出的問題,切實加強執法檢查,限時紮實整改,確保縣域內養殖場規範化、標準化。

02

“武都區東潤花園內有一排汙渠蓋板上安裝了一個建身器,運行時噪音嚴重擾民。”問題

受理編號835

責任單位:武都區

經核查,該信訪投訴問題屬實。

武都區政府分管副區長帶領區住建局、隴南市生態環境局武都分局和城關鎮相關負責人會同東潤花園物業負責人到現場進行核查辦理,對安裝在排汙渠蓋板上的健身器現場進行了拆除,並清理乾淨周邊衛生

整改情況:

下一步,武都區將嚴格落實武都區物業服務監督管理辦公室下發的《關於認真做好物業小區環境保護整治工作的通知》(武物辦發〔2019〕19號),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小區環境乾淨整潔,提高業主的滿意度和舒適度。

( 來源:隴南日報 記者:張霞 )



監製:劉 敏

責任編輯:李民生 本期製作:肖娜


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進行時丨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我市的第十三批問題辦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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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我市的第十三批生態環境信訪舉報問題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當日即轉交兩當縣、武都區,並迅速成立調查組趕赴現場核實,對查處屬實的問題進行整改。

01

“兩當縣城關鎮戚家溝養殖場排汙設施不健全,汙染環境,且距居民飲用水不足200米,曾多次汙染飲用水。” 問題

受理編號831

責任單位:兩當縣

該信訪投訴問題與7月24日交辦的第12批編號723號問題基本一致。經核實,該信訪投訴問題部分屬實。

反應屬實的為:一是舉報人反映的養殖場位於兩當縣城關鎮戚家溝村下組,該養殖場負責人於2019年4月私自購進幼豬進行養殖(1997年至2019年4月一直處於閒置狀態),目前存欄幼豬56頭,未辦理營業執照、無環評登記備案和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二是按照《兩當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該地區確為禁養區。

反應不屬實的為:一是按照《兩當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該養殖場未達到規模養殖場標準(生豬年出欄500頭以上為規模養殖場),屬規模以下畜禽養殖場,並不適用《兩當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二是該養殖場內有北、西、南三處豬舍,幹糞排於院中菜園子內,牲畜尿液及沖洗廢水收集在豬舍門前露天化糞池內,無外洩現象,且場區圍牆外為群眾玉米地、菜地和樹苗地,未發現有豬糞便痕跡。三是該養殖場位於城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在縣城北峽口)下游的城關鎮戚家村,周邊無居民取水處,與水源地直線距離在1公里以上。

整改情況:

責令相關部門加強監管,要求養殖戶嚴格按照政策規定進行養殖,不得隨意擴大養殖規模;定期對該養殖場進行檢查,密切關注養殖場動向,督促養殖戶按時分類清掃圈舍垃圾,全面做好汙水收集和排放,定期噴灑消毒液,及時消滅蚊蠅,消除異味。

下一步,兩當縣將積極與養殖戶協商,進行整體搬遷。同時,兩當縣將地毯式排摸全縣各類畜禽養殖場,對排查出的問題,切實加強執法檢查,限時紮實整改,確保縣域內養殖場規範化、標準化。

02

“武都區東潤花園內有一排汙渠蓋板上安裝了一個建身器,運行時噪音嚴重擾民。”問題

受理編號835

責任單位:武都區

經核查,該信訪投訴問題屬實。

武都區政府分管副區長帶領區住建局、隴南市生態環境局武都分局和城關鎮相關負責人會同東潤花園物業負責人到現場進行核查辦理,對安裝在排汙渠蓋板上的健身器現場進行了拆除,並清理乾淨周邊衛生

整改情況:

下一步,武都區將嚴格落實武都區物業服務監督管理辦公室下發的《關於認真做好物業小區環境保護整治工作的通知》(武物辦發〔2019〕19號),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小區環境乾淨整潔,提高業主的滿意度和舒適度。

( 來源:隴南日報 記者:張霞 )



監製:劉 敏

責任編輯:李民生 本期製作:肖娜


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進行時丨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我市的第十三批問題辦理情況


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進行時丨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我市的第十三批問題辦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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