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農業農村部聯合開會:規範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

""環境部、農業農村部聯合開會:規範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

生態環境部官網 圖

9月6日,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聯合召開規範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促進生豬生產發展視頻會。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會議內容基本圍繞了此前一天兩部門聯合印發的有關“進一步規範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的通知內容,重申了要進一步嚴格規範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有力促進生豬生產平穩健康綠色發展。

會上,生態環境部部長李幹傑、農業農村部副部長於康震出席並講話。

李幹傑說,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和全國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電視電話會議對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作出專門部署。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積極會同農業農村等部門,依法依規引導畜禽養殖業平穩健康綠色發展,為穩定生豬生產提供有利條件。

李幹傑對禁養區的劃定和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強調說,要嚴格落實《畜牧法》、《畜禽規模養殖汙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依法科學劃定禁養區,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法規之外的其他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不得作為禁養區劃定依據。

李幹傑要求,各地要在省級人民政府領導下,積極主動開展禁養區劃定範圍過大、限制散養戶、不允許建設通過糞汙資源化利用實現無汙染物排放的養殖場等違法違規問題的排查,建立分縣工作臺賬,全面核實禁養區有關情況。

同時,李幹傑還強調,要一併排查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由,限制養豬業發展或壓減生豬產能等問題。針對排查出的問題,要做到立行立改,堅決、迅速取消超出法律法規的禁養規定和超劃的禁養區。

生態環境部還表示,要把這些突出問題納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強化監督,適時開展專項行動。

禁養區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劃定的禁止建設養殖場或禁止建設有汙染物排放的養殖場的區域。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各地在劃定禁養區範圍時往往委託第三方進行劃定,禁養區劃定的科學性存在差異。

此次會議除了強調對禁養區劃定和管理工作的進一步規範,還提出了一系列對包括生豬養殖在內的畜禽養殖行業發展的支持政策。

這些政策包括對禁養區內需關停搬遷的規模化養殖場戶,優先支持異地重建;對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畜禽養殖建設項目,加快環評審批;對畜禽糞汙全部還田利用的養殖場戶,不需申領排汙許可證,實行登記管理。要以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導向,加快畜禽糞汙資源化利用,加強畜禽養殖汙染防治工作,加大技術指導與幫扶,著力提升畜禽糞汙綜合利用率和規模養殖場糞汙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

這些政策要求各地在推進畜禽養殖汙染治理等任務時,應立足實際,做到分類指導、精準施策、依法監管,而非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等名義,利用禁養區劃定搞“一刀切”。

“對‘一刀切’行為,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問責。對確需關閉搬遷的養殖場戶,給予合理過渡期,嚴格禁止‘一律關停’‘先停再說’‘以清理代替治理’等簡單粗暴行為和敷衍應對做法。”李幹傑說。

李幹傑要求,生態環境部門要積極會同農業農村部門,加強對禁養區排查整改工作的指導,加大禁養區整改調整政策支持力度,共同服務養殖業平穩健康綠色發展。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明確和落實責任,加大工作投入力度,全力推進,務求實效,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過問、親自推動、親自落實。要與農業農村部門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穩定生豬生產、化解重大風險過程中,做到及時溝通、共同研究、嚴密部署、共抓落實。要加強督查督辦,對工作推進不力和存在虛假整改、敷衍整改問題以及群眾反映強烈的地區,視情開展專項督察,依規依紀依法嚴肅問責。要加強宣傳引導,營造全社會共同監督、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農業農村部副部長於康震在會上說,恢復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給是當前的硬任務。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積極主動配合生態環境等部門,統籌兼顧生豬生產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做好規範禁養區劃定和管理、合理佈局新增產能、大力發展清潔養殖、加強行業准入管理等工作。通過科學制定種養循環發展規劃、健全標準體系、強化政策支持、加強技術推廣、建立市場機制等舉措,加快推進畜禽養殖糞汙資源化利用,構建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的可持續發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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