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43億元,廣西玉林“斑美拉”傳銷案20名主犯被起訴'

傳銷 玉林 化妝品 廣西 市場營銷 人生第一份工作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 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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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玉林晚報

2019-09-14 19:15

語音播報

日前,玉林玉州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斑美拉”特大傳銷案的餘某容、閉某成、何某樺等20人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向玉州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對伍某、劉某斌、呂某香等11名從犯作出不起訴決定。該案是近年來由玉林警方破獲的涉案人數最多,涉案金額最大的非法傳銷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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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玉林玉州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斑美拉”特大傳銷案的餘某容、閉某成、何某樺等20人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向玉州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對伍某、劉某斌、呂某香等11名從犯作出不起訴決定。該案是近年來由玉林警方破獲的涉案人數最多,涉案金額最大的非法傳銷犯罪案件。

涉案43億元,廣西玉林“斑美拉”傳銷案20名主犯被起訴


為大量發展下線,設定“嚴格”營銷規則

據瞭解,該案是近年來由玉林警方破獲的涉案人數最多,涉案金額最大的非法傳銷犯罪案件。公安機關移送檢察機關的案卷材料就多達556冊,光盤71張,檢察機關的公訴審查報告長達1405頁,字數達581659字。

2014年12月,被告人閉某成為攫取非法利益,在香港註冊成立了亞洲斑美拉美容養生機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斑美拉”公司)。2015年下半年開始,被告人餘某容、閉某成共同制定好營銷方式和盈利方法後,以銷售“斑美拉”化妝品為由,採用拉人頭的傳銷模式來獲取非法利益。

為了更好地管理該傳銷組織,被告人餘某容、閉某成在桂林設立“斑美拉”公司辦公點,併成立財務部、報單部、客服部、核賬部,同時在廣州市設立物流部及倉庫。而為了騙取他人信任,大量發展下線,攫取非法利益,餘某容、閉某成設定了“嚴格”的營銷規則。

首先,要求每個新人必須要有一個已加入者介紹或推薦才可以加盟“斑美拉”公司。新加盟者交錢購買“斑美拉”化妝品成為公司會員或代理商後,介紹人成為新加盟者的上線,並且這種上下線關係始終固定不變。其次,公司根據購進“斑美拉”化妝品特定數量貨物的多少由高到低劃分特級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三級代理、普通會員等五個等級。

第三,公司規定代理商可以發展任意等級的代理商和普通會員,普通會員只能發展會員而不能發展代理商。要成為某個等級的代理商,必須像上述規定一次性購買一定數量的化妝品。而二次進貨時,規定特級代理商必須一次性進貨100套以上,一至三級代理商的進貨數量必須達到該等級進貨數量要求的一半以上。成為代理商後有三種獲利方式,分別為 “零售利潤”,即零售產品獲取收益;“批發差價”,指低等級代理商從其上線高級代理商處進貨時,高級代理商所獲得的差價;“感恩提成”,指一名代理商發展或推薦比其等級高或平級的下線代理商,公司會給該代理商其下線代理商每次報單進貨總額的一定比例作為“感恩提成”。但是,如果三個月內無業績即停發提成。

非法獲利從10萬至700多萬元不等

其實,看似“嚴格”的營銷規則背後,是捆綁和強迫銷售。代理商為了獲取利益,就必須得不斷地發展下線,通過下線購買化妝品獲利。同時,為了發展下線,公司還組織各級代理商利用微信等網絡新媒體誇大宣傳“斑美拉”化妝品美容效果,不斷展示各地招商會火爆場面,加入者領取鉅額現金回報,出國旅遊,購買房產、豪車等虛假宣傳圖片和視頻,還不定期組織特輯代理商在全國各地舉辦“招商會”“衝特會”“半門檻升級”等各種活動,不斷髮展傳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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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玉林玉州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斑美拉”特大傳銷案的餘某容、閉某成、何某樺等20人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向玉州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對伍某、劉某斌、呂某香等11名從犯作出不起訴決定。該案是近年來由玉林警方破獲的涉案人數最多,涉案金額最大的非法傳銷犯罪案件。

涉案43億元,廣西玉林“斑美拉”傳銷案20名主犯被起訴


為大量發展下線,設定“嚴格”營銷規則

據瞭解,該案是近年來由玉林警方破獲的涉案人數最多,涉案金額最大的非法傳銷犯罪案件。公安機關移送檢察機關的案卷材料就多達556冊,光盤71張,檢察機關的公訴審查報告長達1405頁,字數達581659字。

2014年12月,被告人閉某成為攫取非法利益,在香港註冊成立了亞洲斑美拉美容養生機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斑美拉”公司)。2015年下半年開始,被告人餘某容、閉某成共同制定好營銷方式和盈利方法後,以銷售“斑美拉”化妝品為由,採用拉人頭的傳銷模式來獲取非法利益。

為了更好地管理該傳銷組織,被告人餘某容、閉某成在桂林設立“斑美拉”公司辦公點,併成立財務部、報單部、客服部、核賬部,同時在廣州市設立物流部及倉庫。而為了騙取他人信任,大量發展下線,攫取非法利益,餘某容、閉某成設定了“嚴格”的營銷規則。

首先,要求每個新人必須要有一個已加入者介紹或推薦才可以加盟“斑美拉”公司。新加盟者交錢購買“斑美拉”化妝品成為公司會員或代理商後,介紹人成為新加盟者的上線,並且這種上下線關係始終固定不變。其次,公司根據購進“斑美拉”化妝品特定數量貨物的多少由高到低劃分特級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三級代理、普通會員等五個等級。

第三,公司規定代理商可以發展任意等級的代理商和普通會員,普通會員只能發展會員而不能發展代理商。要成為某個等級的代理商,必須像上述規定一次性購買一定數量的化妝品。而二次進貨時,規定特級代理商必須一次性進貨100套以上,一至三級代理商的進貨數量必須達到該等級進貨數量要求的一半以上。成為代理商後有三種獲利方式,分別為 “零售利潤”,即零售產品獲取收益;“批發差價”,指低等級代理商從其上線高級代理商處進貨時,高級代理商所獲得的差價;“感恩提成”,指一名代理商發展或推薦比其等級高或平級的下線代理商,公司會給該代理商其下線代理商每次報單進貨總額的一定比例作為“感恩提成”。但是,如果三個月內無業績即停發提成。

非法獲利從10萬至700多萬元不等

其實,看似“嚴格”的營銷規則背後,是捆綁和強迫銷售。代理商為了獲取利益,就必須得不斷地發展下線,通過下線購買化妝品獲利。同時,為了發展下線,公司還組織各級代理商利用微信等網絡新媒體誇大宣傳“斑美拉”化妝品美容效果,不斷展示各地招商會火爆場面,加入者領取鉅額現金回報,出國旅遊,購買房產、豪車等虛假宣傳圖片和視頻,還不定期組織特輯代理商在全國各地舉辦“招商會”“衝特會”“半門檻升級”等各種活動,不斷髮展傳銷人員。

涉案43億元,廣西玉林“斑美拉”傳銷案20名主犯被起訴


截止到2018年10月9日,被告人何某樺、方某波、勞某等人發展下線多達19991人,少的也有40人;經營金額從200多萬元至19億多元不等;非法獲利從10萬元至7百餘萬元不等。而該公司在全國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發展下線38671人,層級24層,經營金額達43.7億多元。餘某容、閉某成兩人在傳銷活動中非法獲利共計13.6億多元。

玉州區人民檢察院認為,餘某容、閉某成、何某樺等20人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為名,要求參加者以購買商品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加入,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行為,已構成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並向玉州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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