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被指傳銷遭罰起訴政府 3名幹部出庭應訴

信息時報訊(記者 何小敏 通訊員 林北征 李佳)6月13日上午,廣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起訴請求撤銷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決定一案一審在廣州互聯網法院線上公開開庭並當庭宣判,法院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該案由廣州互聯網法院院長張春和擔任審判長,與副院長侯向磊、審判員伍慧鳴共同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該案是廣州互聯網法院自去年9月掛牌成立後開庭審理的首例行政訴訟案件,也是全國首例利用5G技術全程線上審結的行政訴訟案件。

發展會員被處罰

企業起訴政府

據介紹,廣州某信息科技公司於2017年7月設立運營“愛易加”網上商城銷售商品,其中銷售的禮包商品分為520元禮包、1萬元禮包、5萬元禮包和10萬元禮包。普通消費者通過關注其微信公眾號或掃描他人分享的“專屬二維碼”等方式進入商城,購買520元及以上金額禮包即可成為相應級別的會員,獲得推薦他人購買商城商品併成為新會員的資格,會員根據其直接或間接推薦人員在商城上消費金額不同獲取相應的推薦獎勵。截至2018年3月31日,某信息科技公司共發展會員2925人。

2018年1月19日,市場監管局(原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接群眾舉報,對某信息科技公司進行立案調查。經調查,對其作出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某信息科技公司不服,向廣州市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市政府經審查,作出維持前述行政處罰的行政複議決定。某信息科技公司仍不服,向廣州互聯網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複議決定書。

行政首長出庭

推動法治政府建設

如今,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逐漸成為一種常態。廣州互聯網法院高度重視和積極推動行政機關應訴工作,依照新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應訴若干問題的通知》審理該案。廣州互聯網法院在立案受理後,依法向市政府、市場監管局發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通知書》。二被告高度重視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的貫徹實施工作,在收到上述通知書後,市政府決定由副祕書長邢翔作為負責人出庭應訴,市司法局則由局長廖榮輝作為市政府的委託代理人蔘加訴訟,市場監管局局長姚建明作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在法庭的主持下,行政機關負責人通過積極參加庭審活動,主動迴應法庭和原告提出的問題,雙方平等對話,積極促成“官民”糾紛真正化解。

5G在線庭審

行政機關400餘人旁聽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庭審中,廣州某信息科技公司委託代理律師在位於中國電信馬場路營業廳內的“E法亭”參加庭審,而市政府、市場監管局的出庭人員則分別在其單位完成庭審活動。案件真正實現了全流程線上審理。本次庭審全程使用5G技術信號保障,並採用4K畫質進行實時在線庭審。庭審採用智能語音識別技術,形成“視訊+音頻+文字”多種媒體、實時同步的智能記錄體系,真正實現“無人智能記錄”。

據瞭解,E法亭集成5G網絡通信系統、智能燈光引導系統、智能語音系統、智能門禁系統,內置高保真降噪耳麥、高清視頻錄像設備、便民置物架以及全套自助訴服終端,能夠為當事人提供自助存證、自助立案、查詢案件信息、批量打印文書、參與在線庭審與調解等多項司法服務。

為強化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意識,提高依法行政執法水平,切實推動廣州法治政府建設,市政府、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等行政機關組織其內部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執法、法制研究等業務的工作部門共400餘人在市司法局、市場監管局遠程旁聽了本案的庭審全程。

法院認定屬傳銷

政府處罰合法

法院經審理查明,某信息科技公司利用微信公眾號、二維碼分享等網絡技術手段,在短短八個月內發展了近3000名會員。消費者通過在商城上購買禮包獲得會員資格,購買禮包的行為與購買普通商品的行為表面上並無明顯區別。某信息科技公司以微信支付的方式將獎勵發放至會員的微信賬戶,會員可以直接使用或提現獎勵金額。由上可見,某信息科技公司的上述行為與傳統線下傳銷活動相比,具有發展會員速度快,隱蔽性、欺騙性強等特點,如任其發展,將會對互聯網經濟與市場秩序帶來嚴重危害。

廣州互聯網法院經審理認為,某信息科技公司的行為符合《禁止傳銷條例》規定的傳銷行為,政府部門對其作出罰款人民幣50萬元的行政處罰,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程序合法、罰款金額恰當,本案市場監管局對企業的網絡傳銷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市政府依法作出《行政複議決定書》,有效地規範了互聯網市場經濟秩序,對營造法治化互聯網營商環境發揮了積極作用。

該案審判長張春和表示:“互聯網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互聯網經濟的發展需要科技的支撐,更需要法治的保障。法律支持並鼓勵合法的網上經營行為,也應當對網上傳銷等違法行為予以規制。”通過本案的審理,依法明晰了網絡合法銷售與違法傳銷的法律邊界,向社會公眾傳遞了誠信經營、守法經營的理念,具有積極的警示教育意義,也將助力政府進一步規範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從事生產經營的行為,嚴厲打擊任何形式的網絡傳銷活動,共同構建互聯網時代社會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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