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義法院開庭審理“明明商”非法傳銷案 涉案金額近300萬元

傳銷 法律 經濟 法制 崇義宣傳 2017-05-18

來源:崇義政法

日,崇義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重大領導傳銷活動罪案件,涉及人員達150餘人,涉案金額近300萬元人民幣。

崇義法院開庭審理“明明商”非法傳銷案 涉案金額近300萬元

被告章某系江西省新餘市渝水區人,該傳銷組織名稱為“中國明明商”,“中國明明商”的總部在上海,江西屬於華東區,華東區的總部在浙江寧波,江西加入“中國明明商”的人員獲得的所謂“月金”由華東區總部發放。

本案犯罪嫌疑人鄒某、朱某等人在華東區總部工作,章某、塗某、陳某和劉某四個人在中國明明商江西總商委工作,負責傳送資料並負責日常的運作管理。章某身份是江西總商委的商代,負責管理江西總商委的全面工作,江西地區入商的人繳納的入商會費及入商資料也都交給章某,章某把入商會費交給中國明明商華東區總部。

加入中國明明商的人交納了4010元入商會費後,並且發展了兩個根芽(所謂該商的股東,其實就是被騙的新進人員)後,在入商的第三個月開始就可以領到這三個月的月金,分別是2000元、500元、1000元。之後每個月的月金需要入商的人去學習,去對外宣傳,去向外面服務才能領取,但是入商後滿了26個月後所有人都可以獲得286萬元,案件性質已昭然若揭。該案將擇期宣判。

什麼是傳銷?

什麼是傳銷?專業的說法是: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髮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髮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

傳銷說白了就是一個“三無組織”:無機構、無場所、無產品。它只是通過發展下線活動來達到財務的非法轉移和聚集,沒有創造物質財富,更沒有為大家的生活和生產帶來任何便利和服務,並沒有創造真正的社會價值,這是它與正常營銷的根本區別。它嚴重了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影響了社會的安定團結,破壞了人民的家庭幸福。

崇義法院開庭審理“明明商”非法傳銷案 涉案金額近300萬元

許多人因為一念之差被洗腦,弄得傾家蕩產,甚至家破人亡。上演了一幕幕令人寒心的人間悲劇。一切事物發展的動力是內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結果,內因是主導,外因只是事物發展的條件。傳銷人員的那一口三寸不爛之舌誠然厲害,這是外因,內因還是與被遊說人耳根子軟,生活經驗欠缺,愛貪便宜甚至想不勞而獲一夜暴富的急躁心理有著密切關係。

如何區分傳銷?

那麼我們如何來識別某次事件到底是不是傳銷呢?

首先,請記住一句話:天上不會掉餡餅!如若天上真的掉下一塊大餡餅,那麼地上一定有個大陷阱在等著你。當某個人在你面前將某項事業描述得天花亂墜甚至讓你有感自己就要中六合彩的時候,你就應該大大地敲響警鐘!

其次,無論傳銷的形式如何變化發展,其實質仍然是購買份額作為入門費,發展下線人員,拉人頭組成層級,再以下線人員的“業績”作為獲利依據。慣用名詞常見的有:“XX建設”、“XX工程”、“資本運作”、“原始股投資”、“XX獎”……

為避免陷入傳銷,應認真學習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國家方針政策,增強對傳銷的本質、形式等危害性、違法性的認識和了解,增強防範意識。與此同時,應該加強學習科學理論知識,提高自己的科學文化素養,增強自身辨真假、明是非的能力,培養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要戒除不勞而獲,投機暴富的病態心理。每一個人都要立足實際,誠信做人,踏實做事,只有勤勞才能致富。

崇義法院開庭審理“明明商”非法傳銷案 涉案金額近300萬元

(注:部分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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