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心匯”6會員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獲刑'

傳銷 柳州 龍城普法 2019-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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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心匯”6會員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獲刑

打著“扶貧”“均富”的幌子,發展下線搞傳銷,“善心匯”高級會員張某文等人最終觸犯刑律。8月7日,柳北區人民法院通報,該案經過一審、二審,張某文等6名“善心匯”傳銷組織會員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已於近期分別被判處1年6個月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

柳北區法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7月至9月期間,被告人張某文、劉某冰、何某春、韋某鳳、劉某程、黃某芝等人經他人介紹,陸續註冊成為“善心匯”會員。接著,他們又以“扶貧互助、均富共生”為宣傳口號,依託“善心匯”網站平臺,通過口口相傳的方式及手機微信、微信群等宣傳和介紹“善心匯”的運營模式和獲利方式等,引誘他人註冊成為“善心匯”會員,以此發展下線會員,並通過出售“善心幣”給下線會員、按層級收取下線會員完成資助金額一定比例的提成作為個人管理獎、在“善心匯”網站平臺上參與“贈與”與“受助”等方式獲取高額收益。期間,劉某冰還註冊成立了“柳州市善心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用陽光100城市廣場的一套房子作為辦公地點,來銷售“善心匯”公司商城裡的商品以賺取差價,並擴大“善心匯”的影響。

經司法鑑定,截止2017年7月24日,張某文在整個“善心匯”會員網絡中處於第9層,其下級網絡有18層12227個會員賬號,非法獲利12.3萬元。其中,2017年1月至7月24日,其下線會員賬號有11098個,非法獲利1萬元。劉某冰的下級網絡有13層6749個會員賬號,非法獲利6.95萬元;何某春的下級網絡有11層710個會員賬號,非法獲利4.87萬元;韋某鳳的下級網絡有5層205個會員賬號,非法獲利1.71萬元;劉某程的下級網絡有4層158個會員賬號,暫未獲利;黃某芝的下級網絡有4層38個會員賬號,非法獲利2.75萬元。

柳北區法院審理後認為,張某文等6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最終,該院根據這6人的犯罪情節、對社會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其中,張某文獲刑6年;劉某冰獲刑5年6個月;何某春獲刑5年;韋某鳳獲刑3年,緩刑3年;劉某程獲刑2年6個月,緩刑3年;黃某芝獲刑1年6個月。同時,他們還分別被判處2萬元至1萬元不等的罰金。

一審宣判後,張某文、劉某冰、何某春不服,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市中院經審理後認為,一審認定的事實清楚,量刑適當,遂於近期依法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自柳州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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